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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第一次面對別人提起這件事,居然是如此的簡單。說這些話的時候,我並沒有感受到從心中湧出什麼不同的感覺。一切都平靜的像是毫無波紋的湖,我讓這些詞句組合,然後再一起從我嘴中流出,容易的沒帶上一絲令人負擔的情感,就像是在講一個與我毫不相干的什麼人的故事。

提姆抿了一下嘴角,沒有立刻接話,也許是沒想到我會突然對他說出這麼細節的事。其實說出口的瞬間換做我自己也有點驚訝,我居然就這麼毫無防備的對他說了這些。換作是面對別人,我大機率會顧慮對方是否覺得這些沒頭沒尾的話聽起來讓人想要發笑——連自己的爸爸是哪國人也無法確定,像是傻瓜才會說的話。但不知道為什麼,冥冥之中我就是篤定提姆不會嘲笑我,或許是覺得我們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有點同病相憐吧。他的養父只是‘養父’,和‘養父’一同生活的人沒有資格嘲笑我。

不過的確是我多想了。再怎麼說人家的‘養父’也是個大名鼎鼎的億萬富翁,而我的‘爸爸’——天知道是個什麼人呢。

提姆確實沒有嘲笑我。他也僅僅是用點點頭這個動作表示明瞭。

“那麼你來到美國讀書也是因為這個嗎——想要見到他?”

“大概吧。”我想了想,回答道:“一開始是這樣,不過現在看起來倒也沒那麼想要見他了。”

“為什麼?”

來自他語氣中的疑問是有實質重量的。他從電腦螢幕中抬起頭來,藍色的眼睛被熒光屏映襯的閃閃發亮。那是一種亮的驚人的顏色,彷彿只一眼就能直視到人的心底。我被他的眼神看的心裡一驚,再開口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再也無法說謊。

“因為——因為我不知道該和他說點什麼。”

如果我只有五歲,我可以流著淚撲進他懷裡;如果我只有九歲,我可以笑著對他說你好,你回來了;如果我只有只有十二歲,我就會皺著眉問他這麼多年過去了,為什麼現在才來;如果我只有十六歲,我就可以生氣的對他喊你來晚了,我再也不需要你了。

可現在的我是十九歲,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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