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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歌手唱歌了,不過,我倒是經常有機會去聽總督大人的那個魔法胸針的音樂。”

“啊,那你可真幸運,話說回來啦,我剛剛唱的歌是密爾的歌謠,叫做‘我的戀愛季節’。如果你知道歌詞,就會明白寫得有多麼甜美哀怨,我睡過的第一個女孩子以前常唱這首歌,想忘也忘不掉。”

“哦?你的第一個姑娘不是妓術工作者嗎?”

“不是,呃,我是說,是,她是個妓術工作者,不過,情況有些複雜。”

“我遇見她的那晚就和現在一模一樣,”他開口說道,“當時詹姆和我正從蘭尼斯港騎馬回來,只聽一聲尖叫,就見她朝路上跑來,後面跟了兩個大呼小叫的男人,我老哥拔劍去對付他們,我則下馬保護女孩。”

“她大概只大我一歲左右,黑頭髮,很纖細,那張臉教你看了就心碎,最起碼我的心碎了。雖然她出身低賤,又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也很久沒洗澡……但就是討人喜歡!那兩個男的先前已經扯開了她穿的破布,背幾乎都露了出來,所以我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她,詹姆則把那兩個傢伙趕回森林裡,等他跑回來的時候,我已經問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她說她是個農夫的女兒,自從她爹發燒病死後就孤伶伶一個人,正準備去……唉,其實要去哪兒她自己也不知道。”

阿德薩斯停下了磨劍,安靜的聽提利昂講述自己的過去。

“當時詹姆一心只想逮著那兩個人,強盜居然敢在距離凱巖城這麼近的地方攻擊行人,這可不是件尋常事,他把這當成奇恥大辱,那女孩驚慌失措,不敢一個人走路,於是我提議帶她到附近的旅館,弄點東西給她吃,而我老哥則回凱巖城找些人馬來。”

“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餓,我倆足足吃了兩隻半烤雞,又喝乾了一整壺酒,邊吃邊聊,我們聊很愉快,那年我才十三歲,只怕一喝酒就亂了性,總之等我回過神來,已經跟她躺在床上。她很害羞,但我更害羞,真不知我是打哪兒來的勇氣?但她吻了我,然後悄聲唱起那首歌,等到第二天清晨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已經愛上她了。”

“你愛上她了?”阿德薩斯頗有興趣的開口問道,“蘭尼斯特家的公子愛上了一個農家女?”

“很可笑,對不對?”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後來我還娶了她。”而後他又開口繼續說道。

“真的假的?我聽說泰溫大人向來重視家族榮耀,他會允許你娶一個農家女?”

“嗨,我那時候找到一個嗜酒的修士,給他一些錢幣,再給他灌一些酒,一個十三歲的小男孩又能幹什麼?婚後,我不敢帶我的新娘回凱巖城,所以就帶著她到我在城外的小屋裡生活,我和她過了兩個星期的夫妻生活,直到那個修士把這件事情講給了我的公爵老爸聽,至此,我的婚姻到此結束。”

“他把你的新娘趕走了?”

“不,比那個還要絕,他先是讓詹姆老哥給我講實話,那個女孩確實就是個風塵女子,從那天的那條路,再到那兩個強盜,一切都是被詹姆事先安排好的,他認為讓我體驗男女之事的時間到了,他精心策劃了這一切,因為那是我的第一次,所以他還花雙倍的價錢找了個雛兒。”

濃煙刺痛了他的眼睛,提利昂揉了揉眼睛又清了清喉嚨,將目光從火邊移走,朝黑暗的夜空望去,“詹姆說完之後,為了讓我牢牢記取教訓,我的父親把我老婆叫進來,交給他手下的衛兵,說實話,他們出的價挺公道,一人一枚銀幣,你說,有多少鄉下的姑娘能夠值得上這個價格?”

“他叫我坐在軍營的角落,逼我全程觀賞,一直到後來她賺的銀幣多得拿不完,白花花的銀子順著指縫灑了一地,然後,我的父親遞給我一枚金幣,叫我最後一個上,他還說,因為我是蘭尼斯特家的人,身價不同,所以要付一枚金龍。”

夜晚的林間又沉默了一會兒,阿德薩斯嘆了口氣,率先打破了沉默,“如果我碰見這種事情,我是忍不了的,有人敢這樣對我,我必殺他。”

提利昂又轉頭瞧著阿德薩斯,“說不定哪天你會有機會,蘭尼斯特有債必還,有仇必報,”而後他伸個懶腰,“我試著睡一會兒好了,咱們要死的時候記得叫醒我。”

然後提利昂裹著山貓皮披風,閉上眼睛,躺在了凹凸不平的地面,竟然真的睡著了,在他的夢中,已然成為了巨人的提利昂站立在鷹巢城的天牢邊上,手裡拿著短棍與皮鞭,不斷的抽打著泰溫大人,將他逼向天牢的邊緣

“提利昂!”

阿德薩斯的低吼急促而低沉,瞬間將他從夢中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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