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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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利昂睜開朦朧睡眼,只見他們的篝火已經熄滅,只剩青煙一縷,天空中的新月已經到了他們的頭頂,周圍的樹林間已經有不少人影包圍住了他倆,阿德薩斯的雙手已經握住了他劍鞘中的黑白對劍的劍柄。
提利昂抬手壓住阿德薩斯即將拔劍的手,示意讓他先不要輕舉妄動,“今晚夜風寒冷,諸位何不妨過來一起烤烤火?”他對周圍鬼鬼崇祟的人影喊,“雖然我們無酒可以招待,但歡迎各位前來品嚐羊肉。”
本來是有酒的,但是提利昂給喝完了。
所有的動作都停了下來,就著月色,提利昂瞥見金屬反射的光澤在樹林間閃耀。“山是我們的,”樹叢裡傳來一個低沉、堅毅而不友善的聲音,“你們的羊肉也是我們的。”
“羊肉是你們的沒錯,”提利昂附和:“你是誰?”
“當你昇天去見你的神的時候,”另一個聲音回答,“告訴他送你上天的是石鴉部的岡恩之子岡梭爾。”他踏開樹叢,走進光線範圍內,來人個子很瘦,帶著個牛角盔,手裡握著獵刀。
“還有多夫之子夏嘎。”這是頭一個聲音,低沉而致命,只見一塊巨石朝他們左邊挪動,然後立起身,變成了人,他的身軀魁梧強壯,動作遲緩,他全身穿著獸皮,右手拿了根木棍,左手則握著一柄斧頭,他腳步笨重地朝他們走來,邊走邊猛力把兩樣武器對撞了一下。
其他的聲音跟著喊出名字,有康恩、託瑞克、賈戈特,還有些名字提利昂記不完全,但對方一共有十人以上,有些拿了刀劍,其他人則揮舞著乾草叉、鐮刀和樹木削的長矛,他直等他們通通報完姓名之後方才回答:“我是蘭尼斯特部落的泰溫之子提利昂,他是住在凱巖城的獅子酋長,我們很樂意支付吃羊肉的賠償。”
“泰溫之子提利昂,你能給我們什麼東西呢?”叫岡梭爾的人問,他似乎是這群人的頭目。
“我錢包裡有些銀幣,”提利昂告訴他們,“我同伴身上的盔甲質地很好,是上好的鱗甲,康恩穿起來應該很合身,另外呢,我們馬背上的戰斧要是握在夏嘎那雙強壯的手裡,肯定會比他那柄木頭斧威猛得多。”
“侏儒想拿我們的東西當賠償。”康恩道。
“康恩說得對。”岡梭爾說,“你的銀幣是我們的,你的馬是我們的,你們的鎧甲和你的戰斧,還有你腰上的刀子和你同伴的兩把劍也都是我們的,你只有一條命可以拿來賠償。泰溫之子提利昂,你想要怎麼個死法?”
這時候,阿德薩斯低下頭,用只有他與提利昂聽得見的聲音說道:“提利昂大人,我能一個人放倒他們所有人,需要我動手嗎?”
“別,冷靜!”提利昂又轉頭看向這些高地氏族的原住民們,“我想活到八十歲,喝飽一肚子酒,找個處女陪著我,這才死在自己的暖床上。”他回答。
壯碩的夏嘎第一個發笑,聲響如雷,可惜的是其他人似乎則不覺得這笑話有趣,“康恩,去牽馬,”岡梭爾下令,“把另外那傢伙宰了,然後把侏儒抓起來,我們可以讓他去擠羊奶,順便討孩子的媽開心。”
阿德薩斯雙劍出鞘,猛地一下站了起來,“誰敢上前領死!?”
“住手!”提利昂厲聲喝道,“岡恩之子岡梭爾,聽我說!我的家族既有錢又有勢,只要石鴉部能保我們平安出山,我那公爵老爸賞你們的金子會多到可以拿來洗澡!”
“你這個沒用,你說的這些一點也不值錢,金幣在我們這兒不值錢,只有真傢伙值錢。”岡梭爾開口道。
“我這個有用,我的家族能夠提供你們現在想都不敢想的武器鎧甲!足夠換掉你們這些,破破爛爛,拿來殺羊都費勁的破爛了。”
岡梭爾瞥了一眼提利昂,“泰溫之子提利昂,你要拿什麼來換你的命?劍?長槍?還是盔甲?”
“岡恩之子岡梭爾,這些都不成問題,我給你的遠不止於此,”提利昂·蘭尼斯特微笑著回答,“我會把整個艾林谷都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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