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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辦的是醫療糾紛。病人對醫院不滿意找到衛生局醫政處,我們也是無可奈何。病人的不滿有的是服務態度不好,有的是多收費,有的是延誤病情,還有的是治療失誤造成病人殘廢或者死亡。病人的投訴絕大部分是有道理的,我們也常常是拍案而起,想對醫院嚴肅處理,還病人一個公道,但大多數情況是醫院並不買我們的賬,最後是不了了之。我們一方面被醫院指責為吃裡爬外,胳膊肘往外拐;一方面被病人說成是官官相護。現在群眾對醫院的不滿都得我們來扛。
探討篇:衛生行政部門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2)
只要監管責任到位完全可以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
老同學已經回南方了,但是他的牢騷卻讓我琢磨了好幾天,大學畢業後我也在衛生局幹過幾年,雖然也有類似困惑和無奈,但並沒有他現在這樣強烈。衛生行政部門集運動員與裁判員雙重身份於一身,既要做好整個醫藥衛生行業的規劃、總量控制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又要作為所有醫院的“總院長”,處處維護醫療機構的利益,比如代表醫院招標採購等。這種雙重角色,難免使得他們抓工作一手硬一手軟,對自己的下屬醫院護著、慣著,可是偏偏這些醫院又不爭氣,不斷地出衛生行政部門的洋相,引起群眾和政府的不滿。最近發生的哈爾濱和深圳“天價醫藥費事件”以及安徽宿州“眼球事件”,從表面看是一些醫院“見利忘義”,深層次的原因是衛生行政部門雙重身份導致監督缺失的必然。據《中國青年報》2005年12月31日報道,宿州市立醫院的院長就兼著宿州市衛生局的副局長,“眼球事件”發生後雖然醫院院長的職務被免了,可衛生局副局長的職務毫髮無損,更荒唐的是這位責任人後來竟然以衛生局副局長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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