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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去修飾,去抹平,顯得自己具有無可置疑的合法性而非得位不正。這和第一代皇帝打江山不一樣,那是搶了別人的江山,一句“蒼天已死,黃天當立”便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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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資格的解釋權(2)
明代的第三個皇帝永樂帝朱棣就給他們的後代子孫做了一個如何解釋自己具有繼承資格的範本。
朱元璋的太子朱標死在自己前面,傷心之餘他把皇位給了朱標的兒子,也就是皇太孫——建文皇帝。建文登基後,便追認自己的父親為孝康帝,進太廟。因為直接從爺爺那裡接班總是不太順,而父親雖然生前未登基,可是有皇帝之名,自己繼位後,這個權力傳承的路線圖就清楚了,祖孫之間的空檔被補起來了,權力來源經得起禮法和臣民的考問。
朱棣把自己侄子的皇位奪取後,就面臨一個憲法性難題,叔叔總不能繼承侄子吧。當然,辦法是人想出來的。他首先廢除了哥哥朱標的皇帝稱號,依然稱故太子,這就等於在建文帝繼承權力的流程中間挖了條人工河讓原來的水改道了——你老爸沒有當上皇帝就死了,你沒資格繼位。那時候你爺爺還在,太子死了別的弟弟可以頂上去,我是你老爸的弟弟,所以我當皇帝是繼承我老爸也就是你爺爺的,與你無關,當皇帝我比你更有資格。因為這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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