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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涼的河水自我腳下汩汩流過,我雙手持劍、一動不動,雙眼緊盯清澈的河水之下緩緩波動的白沙與磨得柔和晶亮的石頭。正午陽光炙烤著我的脖子和後背,我能感到汗水劃過眼皮一路向下,帶來刺癢。

遠處,一條小魚慢吞吞遊了過來,灰黑色的魚鱗在折射下竟也顯得光彩動人。

我仍舊一動不動,並且讓視線稍稍偏離小魚——不知為何,這些動物就像有第六感一般,如果我凝視它們,它們就會警醒起來、迅速逃離。

於是我看著水波,透過水波判斷魚兒的位置。它離我越來越近,我有些擔心我越來越響的心跳聲會驚動它。儘管我學會了耐心等待,但就算我能保持不動,也無法控制我的心跳不隨著狩獵時刻的推進而加快。

但這一次,幸運女神眷顧的是我,當魚兒遊至我的腳邊,我幾乎能感到它滑膩、冰冷的鱗片擦過我的腳腕。我屏住呼吸,然後持劍猛地向下一刺,血水立刻在河水中冒了出來,又被迅速衝散。我抬起劍尖,看到小魚穿在上面,已經停止了掙扎。這會是一頓不錯的美味,儘管量很小。

量總是很小。

這些天,我一直向南跋涉,希望能穿過樹林,到達海邊。我對美國地形並不熟悉,但依稀記得沿著海南下的話,總是能夠經過紐約州的,而新澤西就在紐約的旁邊,這個我記得。

我嘆了口氣,一邊把小魚從劍尖取下來,一邊踩著河床中柔軟的沙子和細碎有稜的小石子走向岸邊。我的鞋在幾天前就徹底散架了,於是我只好把鞋扔掉。結果走了沒多遠,我的腳就疼得受不了了。襪子爛得比鞋還快,本就在腳趾和腳跟處破了洞,後來更是整個腳底板都磨破了,我只好把襪子翻過來穿,直到只剩兩塊破布,我才把襪子丟棄,徹底改為赤腳走路。

而這甚至不是最艱難的部分。林中生活真不好過。我還記得小學時課上講過鑽木取火,我也在電視劇裡見過,《倚天屠龍記》,就是釋小龍演幼年張無忌的那一版。但我可沒有張無忌那麼厲害。試圖取火的那天,我兩隻手都磨出了血泡,還有好幾次想要放棄,心想幹脆生吃好了。可是連日喝冷水,掏來的鳥蛋也被是迫不及待灌進肚裡的,我覺得自己已經快要生病了。而那天,我又恰好是第一次狩獵成功——抓到一隻瘦巴巴的野雞——差點樂瘋了。

當然,取火的波折足以抵消我的興奮。我記得電視劇裡的人都是在木頭上鑿個洞,再兩手夾住另一根木棍使勁搓。我的劍並不適合伐木、鑿洞,但我還是做到了,真正難的是試圖用小木棍把火鑽出來。

浪費了大概半小時,我才想到應該把木頭鑿穿,然後把火引子放在下面,這樣空氣也會更充足。又過了半大概個小時,我才想到可以用堅韌的樹皮搓成繩子,和樹枝一起做成鋸子的模樣,然後拉扯木棍在小洞裡來回鑽。

等到第一次鑽出滾燙卻毫無用處的黑色粉末,我已經累得滿身大汗,恨不得直接拔毛生吃了那隻野雞。要不是那東西血淋淋的不好下口,我也許就真這麼幹了。後來情況逐漸轉好,但一直到第五次,我才終於成功。

當小洞裡冒出持續不斷的煙時,我立刻把木頭豎起來,把小洞裡的炭末兒倒在充作引子的枯草上面,然後鼓起腮幫子小心翼翼地吹。我當時心裡想,“要是這次也不成,我就再也不試了。”但心裡卻明白自己還會再試一次、一次、再一次。

細小的火星竄出來時,我的眼淚也快下來了,不知道是被煙燻得,還是喜極而泣。那天,我用火美美地烤了那隻命中註定要進我肚子的野雞。我還收集了火堆熄滅後的木炭,希望下一次取火不要這麼費勁。

後來也的確沒有第一次那麼費勁了,老人說熟能生巧不是沒有道理的。第二次生火的時候,我甚至和泥捏了一隻碗出來,只是效果不好,泥巴幹了之後很容易碎掉,而且還一直掉渣。但我找來了樹葉鋪在碗裡,然後才往裡加水。當我把土碗架在火上燒水的時候,它堅強地撐住了。於是我終於喝到了熱水。

就這樣,白天趕路、打獵,晚上如果能找到大石頭,我就找來樹枝、野草給自己搭個棚子,找不到我就只能上樹將就一宿。我始終不敢離河水太遠,生怕自己找不到水源活活渴死。就在我覺得自己已經逐漸掌握在林中求生的技巧時,我卻來到了樹林邊緣。

那是一個昏黃的傍晚,當我爬上一個陡峭的斜坡,抬頭遠眺,卻發現這些天已逐漸熟悉的林中景象變了模樣。遠處有一片模糊的光亮,從稀疏的樹幹間清晰可見。我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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