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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聲。他希望“客戶”不要朝巴黎旅館旁邊的計程車站走去。那倒是讓事情簡單了,因為坐計程車的人不會停到車庫裡去,不過這也可能意味著這晚的逍遙還沒有結束,還會有風波。通常,贏錢的賭徒都會跑到尼斯那些典型的夜總會中的一個,把錢胡亂揮霍一空,那些地方几乎就是合法的妓院。他會為旁邊的人付賬買單,最後把足夠養活一家三口一個星期的錢用來找個女人口交。要是這麼多運氣才換來的結果竟然落到哪個妓女口中,那他才要懊悔呢。
他抬起離合器,掛上一擋,穿過中央花床附近的廣場,從目標前面橫過。他停下車,放下腳架,下了車,好像打算檢查車後面盒子裡的什麼東西。他寬慰地看到那人走過了唯一一輛在等客的計程車。要是他沿著聖德沃特走,那真是天大的運氣。那裡幾乎沒什麼行人,隨後他就可以開上通往尼斯的路,消失在三條海邊路的一條中。
雷米對於這個小小的襲擊感到有點兒興奮。他離開巴黎咖啡館後,就一直步行跟蹤目標,跟著他穿過公園。那人朝前走去,離摩托車停的地方沒有多遠。要是可以就在這裡下手,兩秒鐘後正好跳上摩托車溜之大吉。
他看到那人坐在長凳上,又看到另一個人坐在他旁邊,便悄悄溜開。事情有點奇怪。他跟蹤的那個臉色像死人的傢伙把扛在肩膀上的一個包遞給另一個人,得到一個箱子做回報。
這東西聞起來有錢的臭味——或者香味,全看你怎麼看待它了。這手提箱裡很有可能裝的是貴重的東西。這個確信無疑的感覺,加上那人在巴黎咖啡館贏的錢,使今天晚上看起來好像他個人的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上的一個頂峰之作。
交易結束,這兩個人分手時,他錯過了一次出手機會。右邊有一群人正朝賭場走去。雷米拿不定主意該不該下手。即使目標像他擔心的那樣大聲呼救,可能也沒人會出手管這種事。發生搶劫的時候,人們總是突然不愛管閒事。自我防衛課上教學生在搶劫時不要喊“小偷”,不是沒有道理的。這是一個神奇的字眼,會讓人們掉轉方向,儘可能離開。喊“著火啦”就好得多。這會讓人們趕忙過來救你。雷米知道庸世無英雄。不過,凡事總有例外,他不想冒那麼大的風險。
他發動馬達,朝藝術大街開去,向左拐上艾麗斯公主大街,設法不讓目標離開視野。他的目標正走下蒙特卡洛路,這是一條能看到大海的街道,由奧斯坦德路和他所在的街道相連。要不是因為他正在開車,雷米恨不能得意地搓搓手。這個地區簡直就是荒無人煙。正是他這樣的動物為了謀生而進行狩獵的理想環境。
雷米拉起面罩,皮摩托服拉鍊半開著,像普通觀光客一樣,慢慢以二擋速度懶洋洋地在溫暖的夏夜空氣中滑行。目標就在前方。他悠閒地走著,抽著香菸。正好。在奧斯坦德路開頭,他穿過街道,和目標肩並肩前進著。他還用左手拎著手提箱,位置正合適。雷米簡直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哪怕要他自己來決定場合,也不會有比這個更合適的了。他想,這個客戶在巴黎咖啡館估計已經把運氣耗盡啦。
考慮到實際情況,他覺得行動可能會比平時複雜一點。不過另一方面,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像他的老闆卡特蘭波納經常說的。他做了個深呼吸,覺得出手時間到了。他拎起前輪,猛地一推把柄,把摩托車開到人行道上。
他停在目標正後方,後者正在把手中的菸頭丟掉。他得趕快,免得他把手提箱換到右手。雷米突然加速,趕到這人後面,後者聽到噪音,回過頭來。雷米一拳打在他左臉,正中他的鼻子和嘴中間。
這人更多地出於驚奇而不是因為被打中而倒到地上,仍舊緊緊抓著手提箱。雷米猛地提起摩托車,後輪直打滑。他把摩托車架好,像貓一樣溜下車。他已經把車調整到得心應手,一停下來就穩穩當當。
他走到躺在地上的人面前,左手藏在口袋裡,頂起皮夾克一角。
“不許動,不然就打死你!”
雷米跪在他面前,伸手到他的內衣口袋裡,掏出那捲鈔票。這個動作很粗暴,那人衣服薄薄的襯裡被撕破了。他看也不看就把鈔票塞進自己的口袋。然後他站起來,向男人伸出一隻手。
“把手提箱給我。”
那傢伙的臉色病得不行,身體癱軟,鼻子上全是血,看起來好像已經靈魂出竅。誰想得到他還能做出那種反應呢?這一切都發生得那麼快,他根本沒時間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不過等他明白過來時,他只知道騎摩托車,穿皮夾克的人正在攔截他。他跳了起來,用手提箱砸向雷米的頭盔。
男孩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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