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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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就全部留給你們這些律師和那些肌肉發達的傢伙,我有更好的解決方法,你冒然以射殺班森的罪名逮捕任何女人都是極大的錯誤。”
馬克漢憤怒的啞聲說:“事到如今,你還拒絕相信任何揭發真相的推論,還要重申那套人類心智運作的信念。”
“這是上帝子民說的話·!”凡斯驚呼,“你這個老頑固,馬克漢。你的原則難道是‘只要你不知道的’都不能算數,所以既然你不願意去弄懂,也不必有所解釋。這倒是一個挺不錯的觀點,它能夠化解一切的憂慮和不可知。你覺得這個世界很美麗嗎?”
馬克漢大方的忍受他的奚落,“午餐時,你曾提到一個絕對可以正確查出罪犯的方法,能否透露一下這個深奧無價的秘密讓我這個微不足道的檢察官知道?”
凡斯誇張的鞠了一個躬。作者注:以下這段對白,凡斯解釋他的“罪犯心理過程的分析”,當然,這些都表後話。凡斯會因需要斟酌情況更改說詞,這段話,凡斯引以作為他理論的基準。
“非常樂意。我將它歸為人類性格和心理的科學方法。一個人,包括你我,都有自己一套方式去行事。人的行為——無論多大多小——都是個性的表現。從人的行事可以看出此人的性情,所以音樂家能夠從一節樂章上得知作曲者是貝多芬、舒伯特或是蕭邦;藝術家可以從書作看出作畫者是柯爾、阿比尼斯,或是林布蘭、哈爾斯。世上沒有兩張相同的面孔,也沒有兩種完全相同的性格,所以當二十位畫家坐下來畫同一件東西時,每個人表達的結果絕對不盡相同,完成的作品是畫家個人直覺的表現……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
“你舉藝術家這個例子,我十分容易理解,”馬克漢諷刺的說:“但是這種抽象又細膩的技巧,對我這種粗人似乎行不通。”
“人的心理總是傾向於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事。”凡斯低聲嘆道。
“所以說,藝術和犯罪之間還是有不同的地方。”馬克漢同意。
“在精神上,完全沒有不同,”凡斯指正,“犯罪和藝術都有共同的基本要素——接觸、觀念、技巧、想像力、下手、方法和組織能力。更重要的是,犯罪的佈局和藝術品如出一轍,一樁精心策劃的謀殺和一幅畫都強烈的表現個人風格,藝術鑑賞家可以分析畫的性格並告訴你原畫的創作者;心理學家亦可以從分析一件罪案找出兇手是誰——他認出了罪犯行事的特徵……我親愛的馬克漢,這就是發掘人類犯罪的不二法門,其他的全都是不科學的猜測,危險至極。”
解說過程裡,凡斯一直保持著輕鬆的語調,他沉穩肯定的態度使他的分析更具權威。馬克漢興味盎然的看著他,或許他沒把凡斯的理論當回事。
“你的理論完全忽略了犯罪動機。”馬克漢反駁。
“沒錯,”凡斯答,“因為犯罪動機是罪案中最不相干的因素。親愛的老友,我們每個人都會有很好的動機想殺死一大票人,一百個人裡大概有九十九個人都曾有過這種動機。一個人被殺了,起碼有一打無辜的人和真兇有著相同的動機;所以有動機並不能表示有罪,懷疑一個有動機的人是殺人兇手,就好比懷疑一個人和別人的老婆跑了只因為他也有兩條腿。有的人會真動手殺人,有的不會,因個人心理因素及性情而異……還有,如果一個人有著極強烈的動機,通常他都會掩飾得很好,不讓別人發現。他也許會掩飾個數十年只等有朝一日;或者赫然發現十年前的某些事實,在五分鐘內突起殺機……所以你看,一件沒有明顯動機的案子可能比有動機還要麻煩。”
“從辦案的角度看,想要除去‘何人得益’的想法十分困難。”
“我敢說‘何人得益’的想法十分無稽,因為一個人死亡總會有許多人得益。”
“無論如何,”馬克漢堅持,“動機是犯罪中不可或缺的因素,環境和當下狀況跟某些人犯罪有密切的關係。”
“又是無稽之談,”凡斯斷言,“想想我們每天有多少機會殺掉自己討厭的人!就在幾天前的一個晚上,我因社交禮儀之故在公寓裡舉辦一場無聊透頂的晚宴,我承認自己用了極大的抑制力才沒在飲料中下砒霜。你知道柏吉斯和我是兩種完全不同型別的人,如果我決心下毒手,我會像十五世紀義大利足智多謀貴族一樣製造機會……產生磨擦了,一個人可以製造機會或用偽造的不在場證明掩飾罪行。記不記得有一個案子,兇手在尚未動手前打電話報案說他懷疑被害人家中有事發生,然後在警察抵達前入內將被害人刺殺。”作者注:我不知道凡斯指的是哪一樁案子,但許多推理小說家都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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