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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年輕也差不多四十歲了。從小就被寵得不像話,物質生活上從不匱乏,因此他變得放蕩不羈,追求不同的興趣直到厭煩為止。因為熱中打獵,他曾在南非住了兩年,回來後寫了一本書敘述他的冒險經歷,從那次以後好像沒做過任何正經事。數年前和一個富有悍婦結了婚,我猜是為了她的錢,但他的岳父大人掌握經濟大權,他只靠微薄的零用錢度日……範菲是一個懶惰無能之人,而艾文卻跟他臭味相投。”

少校不假思索的便說出一連串的話,我們清楚的感覺到他對範菲毫無好感。

“個性不怎麼討人喜歡。”凡斯說。

“但是,”希茲迷惘的加上一句,“一個人要有極大的勇氣才能夠獵取大型動物……說到勇氣,我在想,射殺你弟弟的兇手才是一個頭腦冷靜的傢伙,他能夠在被害人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從正面下手,而樓上還有一位管家,這實在需要極大的勇氣。”

“巡官,你說得實在太好了!”凡斯大呼。

12手槍的主人(1)

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

凡斯和我於翌晨九點左右抵達檢察官辦公室,上尉已經等了二十分鐘,馬克漢命史懷克立刻帶他進來。

菲立浦·李寇克上尉是典型的軍人,高大——足足六尺二寸——整潔、挺直和頎長,他的表情嚴肅,佇立在檢察官面前好像士兵靜候長官下達命令。

“請坐,上尉,”馬克漢說: “我想你可能清楚你來此的目的。有些你和艾文·班森之間的問題想問你,希望聽聽你的解釋。”

“難道我被懷疑是這起謀殺案的共犯?”李寇克話中稍有一點南方口音。

“看來的確如此,”馬克漢冷冷的回答,“我就是想搞清楚這一點。”

上尉坐在椅子上等候著。

馬克漢緊盯著他,“我知道最近你曾威脅要取艾文·班森先生的性命。”

李寇克大吃一驚,雙手緊緊抓住膝蓋,在他尚未開口前,馬克漢又繼續說:“我可以告訴你事情發生的地點——是在林德·範菲先生所舉辦的宴會上。”

李寇克猶豫著,然後伸直下巴,“長官,我承認曾經出言恐嚇。班森是一個下流胚——他該死……那天晚上他比平時更令人討厭,他喝了很多酒,我也一樣。”

他露出一個扭曲的笑容,眼光越過檢察官落在後面的窗戶上,“但是我沒有殺他,長官,我一直到第二天看到報紙才得知他的死訊。”

“他被一把軍用的柯爾特手槍所射殺——你們作戰時用的同型手槍。”馬克漢盯著他說。

“我知道,”李寇克回答,“報上報導過。”

“你有一把同樣的手槍,對不對,上尉?”

男人再度猶豫著,“我沒有,長官。”聲音低不可聞。

“怎麼回事?”

他看了馬克漢一眼便立刻移開目光,“我——我在法國時遺失了。”

馬克漢冷笑一聲,“範菲先生在你出言恐嚇那天晚上曾親眼見過那把槍,你怎麼解釋?”

“他見過那把槍?”他茫然的望著檢察官。

“沒錯,他見到那把槍,並且認出是軍用的,”馬克漢用平穩的聲調逼近,“此外,班森少校也看見你有拔槍的動作。”

李寇克用力吸了一口氣,頑固的說:“我說過,長官,我沒有槍……在法國時弄丟了。”

“也許你根本沒弄丟,也許你借給某人了。”

“我沒有,長官!”他矢口否認。

“昨天你去過河濱大道……也許你把槍也一起帶去了。”

凡斯一直仔細的聆聽每一句話。

“噢——聰明得過分了。”他在我耳邊低聲說。

李寇克上尉不安的扭動身軀,棕色的臉看上去十分蒼白,他不敢正視問話的人,眼光一直落在室內的傢俱上。他說話時聲音急促堅決,“我沒有帶槍……也沒有把槍借給任何人。”

馬克漢將手支撐在下顎,從辦公桌後俯身向前,“也許是在那天上午之前你已經把槍借給別人了。”

“之前……?”李寇克很快的抬頭,似乎在想“別人”是指何人。

馬克漢利用他的為難窘困繼續追問,“你從法國回來之後,有沒有借槍給任何人?”

“沒有,我從來不曾借給任何人——”他開始說,忽然住口,焦急的加上:“我怎麼可能借給人?我剛剛才告訴過你,長官——”

“不要管那些!”馬克漢阻止他,“你有過一把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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