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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中越劃分北部灣談判已進入關鍵階段。越方同意在北部灣設立共同漁區,這是談判取得的一個重要進展。現在,雙方需要抓緊談判漁業協定,確保劃界協定和漁業協定同時簽署。我還表示,希望越方儘快就劃界雙方所得面積比例問題做出政治決策。
阮怡年表示,願意和我一起敦促雙方政府代表團和劃分北部灣工作組加緊工作,朝著兩國領導人提出的方向和目標做出努力。阮怡年並明確表示,越方同意同時簽署北部灣劃界協定和漁業協定。
2000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王毅和越南政府代表團團長黎功奉舉行團長非正式會晤,就北部灣試劃方案線達成初步協議,使談判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次日,我會見越方團長黎功奉,肯定了雙方團長所達成的共識。我說,兩國團長這次會晤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雙方打破僵局,為談判帶來新的轉機。希望雙方專家能夠按照兩位團長所達成的共識進行工作,形成一條共同的劃界方案線。
我還談了我對漁業問題的關注和意見。我表示,希望雙方外交當局共同推動漁業談判取得實質性進展,一攬子解決北部灣劃界問題。
2000年11月21日,我就越方漁業專家小組一再拖延漁業談判事致函阮怡年外長,希望加快北部灣劃界談判程序,特別是與劃界有關的漁業談判程序。我表示,在談判進入最後階段的關鍵時刻,雙方應從政治高度大力推動談判,特別是與劃界有關的漁業問題談判,確保年內同時簽署劃界協定和漁業協定。
我還提出了最遲在12月5日前結束劃界和漁業問題全部實質性談判的時間表,並且希望阮怡年外長能和我一起從政治層面予以推動,給雙方談判人員下達明確指示。
阮怡年外長在覆函中表示,越方領導人已就在北部灣建立共同漁區的問題做出了決定,越方願意同中方一起,採取積極態度,商談漁業協定。
在兩國外交部的推動下,雙方談判人員進行了最後衝刺。
2000年12月12日至14日,中方團長王毅和越方團長黎功奉在河內舉行了第三次團長非正式會晤。經過兩天艱苦談判,雙方就北部灣海洋劃界的主要問題達成了一致,實現了雙方在北部灣的利益和總體面積的大體平衡。
12月18日,中越劃分北部灣聯合工作組在第十七輪會談中,落實兩國政府代表團團長達成的共識,確定了劃分中越在北部灣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方案線,並就各界點的地理座標和北部灣劃界協定文字全部達成一致。
至此,中越雙方在充分考慮北部灣所有有關情況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克服了重重困難,闖過了一道道難關,最終完成了關於北部灣劃界的所有實質性談判。
在北部灣劃界取得成果的同時,雙方漁業專家小組也解決了劃界後的漁業安排問題,包括確定了兩國漁業長期合作的原則,劃定了3萬多平方公里的跨界共同漁區和過渡性水域,共同起草了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文字。
中越陸地邊界和北部灣海洋劃界談判(16)
回過頭看,中越劃分北部灣談判非常艱難,一波三折,起伏不定。從1992年起,中越北部灣劃界談判前後經歷了八年時間。八年中,雙方共舉行了2輪專家級談判,7輪政府級談判,3次政府代表團團長非正式會晤,18輪劃分北部灣聯合工作組會談,3輪聯合專家小組非正式會談,6輪漁業專家小組會談和7輪測繪專家小組會談。談判密度之高,在中國外交史上絕無僅有。
2000年12月24日,越南國家主席陳德良應邀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25日,江澤*席和陳德良主席舉行正式會談。兩國領導人高度評價了雙方即將簽署的《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和《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會談後,兩國元首共同出席了兩個協定的簽字
儀式。
簽字儀式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我和越南外長阮怡年分別代表本國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協定》。農業部長陳耀邦和越南水產部部長謝光玉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
兩協定簽署後,雙方各自按照國內法履行了批准程式。2004年6月25日,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批准《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此前,6月15日,越南第十一屆國會第五次會議也批准了該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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