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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戊戌變法中有幾個細節,歷來為論者所關注,而且與本書有關,需要加以探討。
翁同龢被罷黜的原因
光緒皇帝明令變法的《明定國是詔》是由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帝師翁同龢起草的,於1898年6月11日(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頒佈,而在變法第五天即6月15日(四月二十七日),翁同龢突然被開缺回籍,同時任命榮祿署理直隸總督並統轄北洋三軍,宣佈以後凡任命二品以上大員須詣太后前謝恩,並決定秋天“天津閱操”事。梁啟超在《戊戌政變記》一書中說:“一切新政之行,皆在二十八日之後,而二十七日翁同龢見逐。榮祿督師,西后見大臣,篡廢之謀已伏。”顯然,他是把翁同龢被罷黜和榮祿被重用等事件連在一起的,認定這都是慈禧與榮祿一夥策劃的廢立陰謀的組成部分。據梁啟超描述,罷黜翁同龢是慈禧太后“忽將一硃諭詔書強令皇上宣佈”,“皇上見此詔,戰慄變色,無可如何。翁同龢一去,皇上之股肽頓失矣。”康有為在《自編年譜》中也說:“奉旨著於二十八日預備召見,二十七日詣頤和園,宿戶部公所。即日懿旨逐翁常熟;……並今天津閱兵。蓋訓政之變,已伏於是。平是知常熟之逐,甚為灰冷。”康、梁是戊戌變法的當事人,歷來關於戊戌變法的著述,論及翁氏罷相,多采康、梁之說。
近年有論者試圖證明罷黜翁同龢的詔令並非慈禧太后強加於光緒皇帝,而是出自皇帝己意,理由是:翁同龢雖然曾向光緒皇帝舉薦康有為,但事後當皇帝向他索要康氏著作時,翁卻說:“臣與康有為素不來往”,“此人居心叵測”。翁既為皇帝起草《明定國是詔》,又當著皇帝和太后的面說過“西法不可不講,但聖賢義理尤不可忘”;翁在討論接待來訪的德國親王的禮儀問題上與皇帝意見不合;御史玉鵬運、安徽藩司于蔭霖、御史高曼、御史李盛鋒等人上書彈劾翁。因此而認為上述事例與罷黜翁同龢的詔書中所說“近來辦事多未允協,且於徵詢事件,任意可否,漸露狂體情狀,難勝樞機之任”都相符合,遂得出結論:是光緒皇帝而非慈禧太后罷黜了翁同龢。此說初看似覺很新鮮,但推敲起來,仍嫌證據不足。翁同龢與光緒皇帝有二十年師生之誼,情同父子,變法伊始,翁同龢剛剛為皇帝起草了《明定國是詔》,皇帝顯然對他是信任的,何以在數日之內翻雲覆雨?而且選擇在翁同龢六十九歲壽辰之日將他罷黜,於情於理都難以說得通。如果翁確實是因為妒嫉康有為而遭貶,而且詔令確實出於光緒皇帝己意,康、梁不可能毫無黨察,也不可能對翁同龢罷相持同情態度如前所引。
我以為,在沒有確證足以表明罷黜翁同龢並非出自太后懿旨之前,不宜輕易否定,所以在書中沒有采用新說。
光緒皇帝“密詔”的真偽
康有為流亡海外,極力宣揚他所受皇帝之“衣帶詔”,據梁啟超《戊戌政變記》載,“二十八日之召見楊銳,初二之召見林旭,初五日之召見袁世凱,皇上皆賜有硃筆密諭。二十八日之諭系賜楊銳及康有為、譚嗣同、林旭、劉光第等五人,初二日之諭系專賜康有為,初五日之諭系專賜袁世凱雲。”七月二十八日詔書內容為:
朕惟時局艱難,非變法不能救中國,非去守舊衰謬大臣而用通達英勇之士不能變法。而皇太后不以為然,朕屢次勸諫,太后更怒。今朕位幾不保,汝康有為、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等,可速密籌設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勝企望之至。特諭。
而與康有為同為“維新黨人”的王照在流亡日本時就曾指出:“今康刊露布之密詔,非皇上之真密詔,乃康氏所偽作也。”王照的說法有沒有道理?且看:到了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當年與譚嗣同一起在菜市口就義的戊戌六君子之一楊銳的兒子楊慶昶出來說話了,他把光緒皇帝賜給其父的密詔呈送都察院,請求昭雪沉冤,事雖未成,那份密詔卻因此大白於天下,按楊銳之子所獻密詔內容如下:
近來朕仰窺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並不欲將此輩老謬昏庸大臣罷黜,而登用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以為恐失人心。雖經朕屢降旨整飭,而並且有隨時幾諫之事,但聖意堅定,終恐無濟於事。即如十九日之硃諭(引者注:指罷免懷塔布、許應騤等禮部六堂官的上諭),皇太后已以為過重,故不得不徐圖之,此近來實在為難之情形也。朕亦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至於阽危,皆由此輩所誤,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而盡黜此輩昏庸之人,則朕之權力,實有未足。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他?今朕問汝:可有何良策,俾舊法可以漸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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