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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因為一個巡撫底原故,破壞國家底定法。沒奈何,把東萊底兒子應得的官蔭革去了,以後再慢慢地設法補救。保定巡撫張滷奉到居正底催促,恰好保定正在交通幹線底要點,只得實行稽查。他發現違反規定的,一共十幾人,一齊都奏報上去。這一次太嚴重了,居正只得稍行容忍,先把太僕寺和太原府的官員處分一下。他和張滷說:兩承翰示,一一領悉。前奉明旨所查,惟朝覲遣牌馳驛者,即所參苑寺、太原二人,亦足以應詔矣。若概及其他,恐干連人眾,所傷者多。今姑為隱涵,後若再犯,即達官顯貴,亦不能少貸矣。舊染頹俗,久難驟變,彼頑梗玩肆之人,以為法雖如是,未必行也,今量處數人,以示大信於天下,庶幾有所憚而不敢犯乎!然惟在各撫、按以實奉行,不敢廢格詔令可耳。今臺諫諸君屢奉嚴旨詰責,常慮無以塞明詔,苟搜得一事,如獲奇寶,一經指摘,聲價頗損,故願諸公之毋捨己以徇人也。至於三司官在本省地方,夫馬廩餼,用之自不為過,惟出境則不可。若宣大之於薊遼,則地隔兩境,各有軍門統屬,自難以相通。若奉敕者,則不在此例矣。(書牘十二《答順天張巡撫》)

這一次的處分,有一點出人意外的,是太原府知府上書兵部和都察院,宣告並非本人有意違例,因為山西巡撫派人護送,所以竟在省外使用驛站車馬。責任落到山西巡撫身上。居正當然犯不著因為這個問題,動搖邊疆大臣,所以只得去信加以嚴重的誥誡:太原守投揭部、院,自辯馳驛非其本意,悉由相知者差人護送。都臺即欲據揭並參,不穀喻之乃止。原揭奉覽。蓋聞智者不先人而後己也,仁者不危身以邀恩也。夫各撫、按、司、道之公背明旨,而以傳驛徇人也,冀以避怨而施德也,今既不施德於人,而又有累於己,豈不兩失之乎?仁智者不為也。公嘗告我曰,“今內之紀綱政事,已覺振肅,而外之吏治民風,尚未丕變,則諸大吏不以實奉行之故也。”不穀深韙其言。今若此,未可謂之奉法也!以公之高明強毅,而猶若此,況其他乎?已矣乎,吾無望於人已!恃在知厚,直獻其愚。詩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幸惟原諒。(同卷《答山西徐巡撫》)

整頓驛遞,當然不是一年的事。最感覺棘手的是內監和衍聖公。內監是宮內的親信,輕易干涉不得。居正只得吩咐他們底領袖去設法。(見書牘十二《答南京守備樞使喬誠齋》)衍聖公是孔子六十四代孫尚賢。大聖底後人,因此更應為世表率,偏偏尚賢忘去這一點。每年衍聖公自曲阜入京朝貢,沿途騷擾不堪。山東佈政據實直告居正。居正說:承示大監、聖公橫索驛遞。今內官、勳臣小有違犯,動被繩治,而聖公所過,百姓如被虜賊,有司亦莫之誰何,以其為先聖之後也。夫聖人秉禮為教,志在從周,假令生今之時,亦必斤斤守朝廷之法,不可逾越,況其後裔乎?後若再行騷擾,亦宜一體參究,庶為持法之公也。(書牘十二《答藩伯徐中臺》)

這是萬曆八年的事。次年,衍聖公家庭發生風波,尚賢底庶母郭氏攻殲尚賢,朝廷派員查勘。一面由居正和山東巡撫何起鳴把衍聖公每年入朝底故事,重行商定。居正說:中間處分孔氏朝貢一節,極為得中。然僕竊以為今親王俱不朝貢,孔氏何必親行?朝廷亦不必藉此為重。渠每歲一行,族人佃戶,科派騷擾,不勝勞苦,沿途生事百端,軍民避之,無異夷虜,及至京師,淹留數月,待私貨賣盡,然後啟行,此豈為觀光修貢者耶?竊以為宜如王府例,每歲只差人進馬入賀,不必親行;或當朝覲之年,預期奏請,得旨而後行,亦為簡便。公如以為可,疏請之。若今歲,則彼聽勘未結,自不宜來矣。(書牘十三《答山東巡撫何萊山》)

商定底結果,衍聖公入朝定為三年一次。這樣一來,對於衍聖公底走私夾帶,當然不免發生稍許的不便,但是交通幹線附近的居民,卻減少了不少的驚惶。

萬曆三年,發生了水利問題;這一年舊事重提,再行發動疏鑿泇河和膠萊河,這兩件事,居正都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是都沒有成功。本來明朝的水利問題,集中在黃河,這不是因為明朝人對於水利有特別的興趣,而是因為政治和軍事的關係,不能不著重漕運;著重漕運,便不能不著重黃河。明朝的京城在北京,整個的國防形勝,也著重在北邊,因此每年由南而北的漕運四百萬石,成為國家底生命線。隆慶六年,居正曾和港運總督王宗沐說過:今方內乂安,所可慮者,河漕為最。茲賴公之力,經理十七,江、淮之粟,方舟而至,來歲新運,又已戒期,計三年之後,京師之粟,將不可勝食矣,欣慰欣慰。(書牘四《答河漕總督王敬所》)

萬曆元年,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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