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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行無禮;為首者照例問遣;其餘不分人數多少,盡行黜退為民。
一、廩膳、增廣,舊有定額,迨後增置附學名色,冒濫居多。今後歲考,務須嚴加校閱。如有荒疏庸耄,不堪作養者,即行黜退,不許姑息;有捏造流言,思逞報復者,訪實拿問,照例發遣。童生必擇三場俱通者,始行入學,大府不得過二十人,大州縣不得過十五人,如地方乏才,即四、五名亦不為少。若鄉宦勢豪,幹託不遂,暗行中傷者,許徑自奏聞處治。
一、生員考試,不諳文理者:廩膳十年以上,發附近去處充吏,六年以上,發本處充吏;增廣十年以上,發本處充吏,六年以上,罷黜為民。
這是居正整飭學風的計劃;他要打倒遊談之士,所以不許建立書院;他要肅清學霸之源,所以裁減學額;至於禁止糾眾,考驗文理,固然是明初以來的遺規,但是居正有考成法在手,一切都得實行,因此儘管只是舊話重提,但是重提的舊話,到了萬曆初年,便增加新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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