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冷如冰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部分,大話國人:易中天文集 第五卷·閒話中國人,冷如冰,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放開肚皮吃,不怕“吃空心湯圓”。最讓人看不起的則是“食拖鞋飯”。所謂“食拖鞋飯”,就是靠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女人出賣色相過日子。男子漢大丈夫,原本應該“養家餬口”的,居然墮落到“食拖鞋飯”,豈不可恥?
和“食拖鞋飯”相關的是“賣生藕”和“吃豆腐”。“賣生藕”是廣州話,意思是女人把自己白嫩的肉體當生藕賣;“吃豆腐”是上海話,意思是男人把女人白嫩的肉體當豆腐吃。前者指女人賣弄風情,或者指男人心懷不軌,但語氣比調戲婦女略輕,大體上屬於性騷擾的擦邊球,因此叫“吃豆腐”。豆腐白嫩,使人聯想到女人的肉體;豆腐又是“素”的,意思是並無真正的性關係。所以,吃吃豆腐,在許多男人看來也沒什麼了不起。但如果碰到特別潔身自好的正派女人,也可能讓他“吃耳光”,甚或讓他“吃官司”。即便不會“吃官司”,一個釘子碰了回來,也是“吃癟”,很沒有面子。
不體面的還有“飯桶”。一個人沒什麼用,是個“飯桶”,廣州香港叫“食塞米”,北方叫“白吃飯”;受冤枉背黑鍋,廣州香港叫“食死貓”,北方叫“吃冤枉”;被老闆或上司申斥,廣州香港叫“食貓面”,上海叫“吃排頭”;如果捱打,在上海就叫“吃生活”,而開車開到路口過不去則叫“吃紅燈”。紅燈尚且可“吃”,還有什麼吃不得?
其實不但民間話語說“吃”,官方話語也說“吃”。比如孔子說《韶樂》之美,就說“三月而不知肉味”;孟子說義利之辯,就說“熊掌與魚不可得兼”;毛澤東說實踐的重要,就說“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變革梨子,親口嘗一嘗”;焦裕祿說創新的可貴,就說“吃別人嚼過的饃沒有味道”。西漢初年,曾爆發了一場關於“湯武革命”是否合理合法的爭論。道家的發言人黃生認為商湯周武以下犯上,是“弒”。儒家的發言人轅固生則認為是“受天之命”。主持討論的漢景帝左右為難,完全無法表態。肯定黃生,則高祖皇帝代秦而即天子位也不合法;肯定轅固生,則等於承認自己這個皇帝也可以由他人取而代之。最後只好宣佈:吃肉不吃馬肝,不算不懂味道吧?意思是說討論這個問題,如食有毒之馬肝,還是繞過去算了。反正大家都是美食家,馬肝又吃不得,不如一起去喝排骨湯。
一 民以食為天(3)
諸如此類的說法還有很多。比如思索叫“咀嚼”,體驗叫“品味”,嫉妒叫“吃醋”,幸福叫“陶醉”,司空見慣叫“家常便飯”,輕而易舉叫“小菜一碟”,學風浮躁叫“淺嘗輒止”,理解深刻叫“吃透精神”,廣泛流傳叫“膾炙人口”,改變處境叫“苦盡甘來”。此外,如吃苦、吃虧、吃不消、吃不準、吃得開、吃裡扒外、吃不了兜著走、不吃那一套,以及生吞活剝、囫圇吞棗、秀色可餐、食古不化等等,都是見慣不怪的說法。反正好事也好(吃小灶),壞事也好(吃官司),有利也好(吃回扣),沒利也好(吃工夫),都能吃、可吃、該吃。即便什麼都沒吃到,也是“吃”,比如“吃啞巴虧”,“吃閉門羹”。
看來,說中國文化是一種“食的文化”,也沒什麼大錯。
頭等大事
中國人的這種觀念,依我猜測,多半是餓出來的。
想來我們的先民對於飢餓一定有刻骨銘心的記憶。那時候謀生有多難啊!剛剛走出森林那會兒,赤手空拳的人(或者說古猿)真是有些走投無路。坐享其成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與平原上的動物競爭又沒有本錢。沒法子,只好自己拿自己開刀。一是改革飲食結構,由單純的素食改為雜食,也就是逮住什麼吃什麼,不挑嘴。二是改革飲食習慣,由一天到晚吃個不停改為定時定量一日三餐。三是改革飲食方式,由茹毛飲血改為用火加工。更重要的是,學會了製造和使用工具。事實上人類早期的工具都是用來解決吃飯問題的。一類是用來獲取食物的,比如掘取塊莖的木棒,採集果實的藤籃,追擊野獸的石球,捕捉魚鳥的繩網。一類是用來加工食物的,包括用於初加工的石刀和用於深加工的炊具。還有一類則是用來儲存食物的,包括籃筐、陶罐和簡易糧倉。不要小看這些棍棍棒棒、罈罈罐罐,它們可是自然界沒有的東西,是文化呢!
於是人類便由自然的生存狀態進入了文化的生存狀態。
這倒是中外一律的。那麼,為什麼咱們的祖先對於飢餓格外地記憶猶新呢?大約也就是人家放牧而咱們種田之故。遊牧民族是不大容易捱餓的。因為好歹有奶可吃。實在餓急了,拖一頭羊出來宰了就是。所以遊牧民族都比較樂觀和瀟灑。反正牧草不用種,牛羊也自己會吃,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