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天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1部分,奪鼎1617,夢幻天書,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爭,將予以追究,並將在距離商埠最近處由南中商務代辦處與烏思藏都司管理此事之官員會商解決。如有爭議,應以被告所在地之律法為準。

在南中商民之間出現財產權或個人權利方面的問題,將交由南中商務代辦處與南中當局裁決。在商埠或通往商埠的道路上違法犯罪之南中商民,將由地方當局交送距罪犯最近商埠的南中商務代表。由其按照大明南中律法進行審訊和懲罰。但是地方當局只能拘禁這些罪犯。而不能虐待。

觸犯南中商民的烏思藏都司各族罪犯,將由烏思藏都司當局逮捕並依法懲處。

一旦發生一名或數名烏思藏人在南中商務代辦處前指控一名或數名南中商民犯罪時,烏斯藏當局有權派一名或數名身份地位適當的僧俗官員出席南中商務代辦處的法庭審判。同樣,如果有一名或數名南中商民提出指控一名或數名烏斯藏人犯罪的理由。南中商務代辦處亦有權派遣一名或數名代表到烏思藏都司參加法庭審判。

四、商埠建立後。南烏雙方都有權利和義務確保商埠之間的各條道路之暢通。雙方同意。任何破壞商埠、道路以及干擾妨礙商路暢通之人,無論僧俗官民奴,俱嚴懲不貸。

五、南中宣慰司目前和今後在烏思藏都司設立的各商埠和商務代表可以為貨物運輸出入境作出安排。受僱運輸貨物的人員將得到途經地區當局的儘可能的幫助和保護,因此,受僱者不能遭到任何形式的傷害和妨礙。但是,受僱者的依法納稅義務不得豁免,倘若他們違法犯罪,將依照法律嚴懲,而他們的僱主不得設法予以庇護。

六、南中商民享有用食物或金錢換取他們所喜愛的貨物、租用各種交通工具、依照當地慣例從事一般商業貿易的自由,烏思藏都司當局不得加以限制或者強制勒索。亦不得阻止南中商務代表或其他南中商民和烏思藏都司各地居民進行個人交往或通訊聯絡。

烏思藏都司各地官衙有義務隨時向商埠和商埠沿線的南中商民及財產提供有效的保護,必要時應在商埠和商埠沿線佈置精銳軍隊以確保商路暢通。

雙方之高僧大德有權利有義務對對方轄區內官民百姓做弘揚佛法之事,雙方之僧俗官衙不得以教義之差別對雙方之高僧大德及信眾加以迫害。

七、進出口物品:

南中宣慰司每年將向烏思藏都司出口的物品有:粳米、精鹽、各種布匹、絲綢、琉璃、聖瓷、瑪瑙、翡翠、百合瓷、硨磲、茶葉、刀劍、長矛、火銃、弗朗機、火藥、盔甲、砂糖。

烏思藏都司每年將向南中宣慰司出口的物品有:馬匹、犛牛、黃羊、天珠、紅玉髓、蜜蠟、牛羊皮毛、水晶、剛玉、銅、朗生、堆窮、差巴。

雙方貿易以金幣、銀幣和南中通寶為貨幣交易單位,若上述貨幣不足,亦可以貨物之市價抵扣賬款。

八、現在簽訂的《條例》以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算起,有效期為十年;但是,到第九年半時雙方都沒有提出要修改的要求,則該《條例》有效期將再延續十年。因此,將以每十年期滿為一個週期。

九、該《條例》的漢文與藏文的兩種文字已經做了詳細的對照,如有歧義,將以漢文版為準。

十、雙方簽署條例後一年之內,南中宣慰司將出動不少於3000人的軍隊,協助烏思藏都司攻打哲孟雄、熱日、白隅吉墨郡及波密。攻下上述地方之後,哲孟雄、熱日歸屬日喀則,白隅吉墨郡歸屬洛喀。波密歸屬工布。烏斯藏都司在上述地區建宗之後,南中宣慰司方可進駐上述地區設立商務代辦處。

十一、條例之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署附錄,同樣享有相應的權力。

十一、該《條例》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大明崇禎十四年(烏斯藏第十一饒迥水羊年)八月十一日簽署於順化。

固始汗(印章)

四世大博學珍寶(印章)

五世大海上師(印章)

大明烏思藏都司固始汗及黃教活佛大海上師、大博學珍寶智者全權特使仲麥巴。陳列嘉措(簽名)

大明寧遠伯李守漢(印章)

大明南中宣慰司寧遠伯麾下福建總兵鄭芝龍

大明南中宣慰司寧遠伯麾下隆盛行總辦李沛霆

這份墨跡未乾的文書,算是李沛霆、鄭芝龍、陳列嘉措在十幾天裡互相勾心鬥角,磨嘴皮、玩文字的成果。

雖然已經決定貫徹黃教一貫的抱大腿傳統,依靠這支已經在烏斯藏家門口的勢力在烏斯藏境內為自己壯大聲勢。但是,陳列嘉措還是要在具體條件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龍型玉牒

冷如冰

奪鼎1617

夢幻天書

一代戰將

玗石頁

羅修的推理書櫃

中國必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