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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火臨近,陳郢王城後的大市再一次熱鬧,不是因為集市,而是因為處刑。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是民間舊俗。前幾日有譽士陳敖酒後誤殺閭人興,縣廷判其棄市不贖,今日便是行刑之日,是故旁觀者眾。
群議紛紛,可十字路口東面一片沉寂,陳且連同著陳縣幾十數名譽士站在東街,這些人身著甲冑、手柱寶刀,烈日之下冷得像一塊冰。庶民們不敢從從東面經過,縣吏也為之側目,以至還未行刑,眾縣卒就把十字路口圍了起來,將譽士們隔絕在外。
“大兄,大王何言?”譽士之中,還夾著幾個相熟的庶民,陳勝便是其中之一。
“大王言……”陳敖這次殺人與陳且脫不了干係,那賤僕上來之前,兩人曾為是否傭於商賈大吵一頓。“……大王言,譽士不該死於刑場。”
陳且語氣幽幽,謁見大王之前他曾想到贖死,贖死不過三金,可殺人者當死,不得贖。那縣吏也說了,縣廷之案,郢都是沒有辦法管的,換而言之,此事大王也沒有辦法,因為這是縣務。
“帶人犯陳敖!”陳縣司敗李荀不知何時立於十字路口,他戴著一頂司法人員常戴的獬豸冠,看似目不斜視,實則餘光全看向東面的譽士,擔心他們會劫走人犯。
“人犯陳敖,醉酒殺死陳興。亙古以來,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法不阿貴,繩不繞曲,是故縣廷判陳敖棄市,以儆效尤……”李荀行刑前不得不加上一段辯白,以表明刑罰的正當,但他擔心的譽士還未開始劫人,大王就來了。
“臣、小人拜見大王。”十字路口跪了一圈的庶民縣卒譽士,連懵懂等死的陳敖也跪下了。
“免禮。”騎在馬上的熊荊面上毫無表情,他身邊站在左尹蒙正禽、項燕,還有縣公陳兼、左右史官等人。以慣例,陳縣縣務郢都無權干涉,即便令尹在此也無用。
“王命,譽士不得死於刑場,而當死於戰場,故人犯陳敖不得死。”熊荊沒有說話,只有僕臣厥上前兩步,對著眾人高呼王命。一聽王命,眾人又跪下了。
但王命是王命,民間自有習俗,王命昭告完畢,李荀揖道:“敬告大王:臣愚以為天地之性,唯人最貴,殺人者死,此乃三代通制,百王之所同也。臣聞大王賢明,何犯舊俗?”
“李司敗欲論俗還是欲論力?”熊荊不說話還好,一說話剛剛抬起頭的庶民再次伏首。
“臣愚鈍,請大王明示。”李荀在大王說話的時候亦低頭。
“論俗,那就以俗處理此事論力,那便是雙方打一場,贏了的把陳敖帶著。”熊荊看向跪在那一動不動的陳敖,衣裳襤褸的模樣讓人生厭。
“臣以為當論俗。”與大王打一場那是犯上,論俗才是司敗們擅長的。
“好。既然論俗,那不佞問你,三代之前,殺人何俗?”熊荊冷笑道。
“三代之前?”李荀想不出來。“臣不知,請大王相告。”
“史卿,告訴他,三代之前殺人何俗?”右史又被大王拎出來當槍使了,他眉頭達拉著,一副很不情願的模樣按實論,違心不按實論,違志。
“史卿,昨日你才說的,怎麼今天就忘了?”熊荊看著不情願的右史,臉上掛著笑意。
“臣不曾忘。臣以為……”昨日晚間大王問了楚國立國前的先俗,沒想到是為了救陳敖。
“你不要以為,昨日你是怎麼回答不佞的,你就告之李司敗以及陳郢民眾。公道自在人心……,還有你,”熊荊看向一個跪著記錄的文人,此人應該是大楚新聞的文士,也就是記者,他一直跟著熊荊來陳,碰到劫法場的事情,自然要大。“記下來,一字不漏的發到報紙上去。”
“小人敬受命。”那文士揖道,隨後疾筆快書。
百官相顧,眾目睽睽,連大楚新聞的文士也看著,右史清咳了一聲,道:“未有王制之前,殺人者不死……,此乃楚人先制。”
右史終於吐出了熊荊要的那句話,可他特意在前面加了一個未有王制之前。哪怕是這樣,人群也是一種聳動恐懼,如果殺人者不死,豈不是人皆殺人。
“臣不解。敢問史卿,殺人者不死,難道任其逍遙?”李荀大聲相問,左尹蒙正禽也想說話,可沒有機會。
“非也。十世之仇猶可報,死者後人可為其祖報仇,十世不止。”右史一開口就陷了進去,不得不站在熊荊的立場上辯論。“殺人者亦償被殺者四頭羊或一頭牛。”
“敬告大王,此乃蠻夷之俗,非三代之俗。”蒙正禽終於轉過身揖告。“若以此俗,勢必強者凌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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