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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之遙,熊荊想笑,可再想也覺得用秦軍俘虜不好,只好把問題丟給集誨和工尹刀。
“造府可遣千人前往。”工尹刀道,今年收編齊國部分工匠後,造府的規模越來越大,“臣以為此礦之重,重逾泰山,故當皆遣楚人也。”
“既是採礦,未必要遣造府工匠,當遣工奴。可於銅山、鐵礦中擇選千餘精壯前往。”集誨想的更具體。“且如此重地,大王當命人守之,以防硝石被他人所奪。”
“命人守之……,當命何人守之?”熊荊很自然的問起。很快大家目光全盯在少集尹集均身上。集均尚未從載名史書的激動中回過神來,聞言也沒看自己的父親,張口就道:“敬告大王,臣願前往彼地守之。”
“你願……”遠離楚國四、五萬裡去看守一片沙漠,這大概只有畢生不辱君命的臣子才能做到。注視著集均仍有些激動的臉,熊荊欲言又止。
“臣願也。”集均拜道。“硝石乃火『藥』之主『藥』,無硝石則無火『藥』。沙海硝石之多,猶如敖倉之粟。若不守之,恐為他人得之,臣願世世為大王看守硝石之地。”
海卒中有楚人有越人,大家口中的他人說的正是越人。越人也有海舟,說不定哪天越人就找到了那片沙漠,得到了硝石,配出了火『藥』。百越百越,此前越人最大的問題是內部不團結,然而敖制是一種團結各部落的有效機制,如今越人越來越團結,縱使有什麼糾紛也會照著楚人解決糾紛的方式解決——
先是打官司,打官司的本質是找一個大家都信服的人(比如鄉老)評評理。公檢法只有在吏治國家才是『政府』的專利,在封建國家,法院可以由私人開辦。私人法院判案如果能讓原告被告心服口服,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找上門來打官司,簡而言之,判案是一門長期可做的生意。
打官司是越人學習楚人解決內部糾紛的一種方式,如果判決結果雙方或一方不認可,那原告和被告可以站出來(也可以請人代理,但越人很少這樣做,這將被族人鄙視),在公證人、雙方親眷、族人的圍觀下正大光明的打一架。打輸了,那就是你在撒謊,所以雷公神不庇佑你;打贏了,那是雷公神庇佑你,所以一定是對方理虧。
至於越人矛盾的總根源:成人禮中的獵頭,也依照周禮的戰爭原則,要各部落獵頭時必須合乎禮儀。只要是合乎禮儀的獵頭,那麼這種行為無罪,死者家眷可以用個人的名義報仇,但不能像以前那樣整個部落發動一場戰爭進行報復;反之,所有部落共討。
越人的變化楚人看在心裡,因而暗自提防。熊荊對此並不反對,他對越人也有提防,前往東洲的海舟就沒有越人。看著大拜的集均,他道:“如此,寡人封你為東沙君,封邑為落錨之港,工匠、工奴皆是封邑之民,以轄守流沙之地,及靠海一側的所有土地。每年進供…五十噸純硝,餘者皆由王廷出錢相購……”
沙漠長約一千多公里,寬約一百多公里,海岸線長度也有一千多里。這麼大一塊地封給一個名不見經傳也沒有軍功的少集尹,在場諸人嚇了一跳。
“大王不可!”集均的父親集誨連忙勸阻。“豎子無功,此方五千裡之地,豈能封之?!大王萬萬不可、萬萬不可!”
“君無戲言。有功者若想封於東洲,寡人也可封之。”工尹刀也想相勸,然而熊荊已決心將這片沙漠封給集均一人。“紅牟,你得東洲之谷尚未封賞,願封於東洲否?”
“臣、臣謝大王。”東洲廣大,方五千裡之地而且還是片沙漠,並沒有讓紅牟羨慕。
“你呢…”熊荊又看向巫覡橫。
“臣謝大王。”巫覡橫也沒有什麼動容,與陸地相比,他反倒更喜歡大海。
“紅牟受命前往東洲尋得東洲之谷,此利於民;又受命尋得東洲硝石,此利於軍,功莫大焉。封紅牟於當年登岸之地,為朱雀侯,封地方五百里;覡橫一同受命前往東洲,封於螳螂灣,為螳螂君,地方五十里……”
紅牟的登岸之地大約就在後世的溫哥華,封五百里是因為紅牟還要再往下封,一直封到水手長和水手;螳螂港是舊金山,舊金山港區從地圖上看,很像一隻背海面陸站立的螳螂,故而楚國海圖上將其標識為螳螂港。
封地土地肥沃不肥沃另說,這兩地都是東洲西海岸的要地。尤其是朱雀港,順著信風從楚國前往東洲,朱雀港是必經之地。螳螂港位置差一下,可舊金山光從名字上看就是有黃金的,熊荊特別將此地封給巫覡橫,是怕紅牟日後黃金太多虔誠不夠,人會學壞。
君無戲言,熊荊身後的史官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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