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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鹿”那個巨大的載員艙在絕大部分時候根本就沒有用,連擺設都算不上。
哪怕真的要向前線投送步兵,也該出動運輸直升機。
這種走極端的設計,肯定不合迢曼帝國的胃口。
雖然在新式武裝直升機,也就是MI-28與KA-50上,西駱沙已經吸取教訓,放棄了很多不實際的要求,但是這兩種武裝直升機還處於研製階段,期間發生了幾次事故,著實無法讓迢曼帝國放心。
關鍵還有,MI-28與KA-50都是貨真價實的“重型武裝直升機”。
嚴格說來,設計起飛重量達了12噸的MI-28,已經是“超重”武裝直升機了。即便是稍微輕一點的KA-50,其設計的起飛重量都超過了10噸,而且很有可能達到11噸,並不比MI-28輕多少。
顯然,這才是關鍵所在。
重型武裝直升機的戰鬥力肯定更強大,可是同樣的,必然更昂貴。
可問題是,跟稍微輕一點的中型武裝直升機比,重型武裝直升機的價效比肯定不高,甚至可以說非常糟糕。
要說的話,重型武裝直升機具備的更遠的航程,更強的生存力與更大的載重量,在進攻當中更有價值。
這也是西駱沙堅持使用重型武裝直升機的關鍵所在。
對於迢曼帝國等西陸集團其他成員國來說,進攻其實是次要需求!
不要忘了,就是因為向戰略防禦轉變,迢曼帝國等西陸集團成員國才產生了研製與裝備武裝直升機的意願。
說得直接一點,迢曼帝國等西陸集團成員國需要的,其實是一種重量適中,價效比突出的中型武裝直升機。
至於作戰能力,差一點也沒關係。
從戰術層面看,在防禦作戰當中,效能差一點的武裝直升機,未必就不能對抗效能更好的重型武裝直升機。
就拿作戰半徑來說,防禦的時候基本是依託己方的防線作戰,可以從前進基地出發,從而大幅度縮短作戰半徑。載彈量不夠的話,也能在前沿據點獲得補給,多往返飛幾趟就能夠解決。
此外,就是對武裝直升機的效能要求,防禦與進攻存在明顯差別。
“虎”式是全球第一種,在設計的時候就明確要求,能跟直升機進行空戰,奪得樹梢高度制空權的武裝直升機。
在此之前,所有武裝直升機,都沒有強調空戰效能。
帝國陸軍在啟動“直-10A”的設計工程時,準確說是發出的招標書中,根本沒有提到直升機空戰。
嚴格說來,當時覺得沒這個必要。
此外,在防禦作戰當中,武裝直升機要面對的,不止是敵人的坦克與裝甲戰車,還得考慮為前沿部隊提供火力支援。簡單說,就是需要承擔一部分原本屬於攻擊機的任務,以提高戰場適應能力。
結果就是,“虎”式在設計的時候有3種型號,即反裝甲型、火力支援型與空戰型。
雖然這3種型號採用完全一樣的機體,動力系統也相同,區別主要體現在電子裝置與機載武器上,但是同時搞幾種型號,而不是把這些效能需求集中到一種型號上面,也算是前所未有。
這也可以看成是西陸集團缺錢的標誌。
說得直接一點,就是因為限制為中型,才不得不分成3個子型號,降低設計的難度,並且確保能及時投產。
關鍵就是,“虎”式的設計起飛重量僅有6噸!
這是什麼概念?
“直-7W”在配備了兩臺發動機之後,最大起飛重量都超過了10噸,成為了貨真價實的重型武裝直升機。
要在6噸的機體內,實現全部效能與戰術指標,根本不可能。
別說西陸集團,在梁夏帝國都辦不到。
不然,“直-10A”也不會從一開始就定性為重型武裝直升機,而且把最大起飛重量放寬到11噸以上。
當然,這並不是說“虎”式不夠厲害。
相對而言,“虎”式的空戰效能並不差,甚至可以說在當今所有的五壯士升級之上,是其他武裝直升機的標杆。
要說的話,也就是“虎”式,逼迫帝國陸軍投資開發“TY-1”輕型空對空導彈。
早在20多年之前,也就是“直-7”服役之後不久,帝國陸軍就做了測試,武裝直升機搭載戰鬥機使用的格鬥導彈,攻擊超低空飛行,也就是模擬直升機的靶機,探尋與摸索直升機的空戰戰術。
測試結果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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