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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高空速度為2馬赫,執行典型打擊任務時的作戰半徑為6000千米,且擁有不亞於B-52的最大載彈量。
這就是B-1A。
只是,等到B-1A研製出來,紐蘭空軍才猛然發現,在以遠端防空導彈為主的現代防空系統面前,任何在高空飛行的轟炸機,其實都是防空導彈的靶子。不管轟炸機飛得多快,也肯定比導彈慢!
相反,超低空的突防效率高得多!
正是如此,B-1A的設計圖紙被直接丟進了垃圾桶,換上來的就是更注重超低空飛行穩定性的B-1B。
這個時候,紐蘭空軍已經被折騰得完全沒有脾氣了。
關鍵就是,梁夏空軍的新式戰略轟炸機已經進入到量產階段,而紐蘭空軍依然在使用老掉牙的B-52。
為了節約時間,紐蘭空軍直接在B-1A的基礎上做修改。
簡單的說,不再要求在高空達到2馬赫的飛行速度,透過增強機體結構與加大翼載,獲得出色的低空飛行效能。
此外就是,必須得保持6000千米的作戰半徑。
其實,這很好理解。
從紐蘭本土西海岸到霍努島,最短距離大約5000千米,因為要考慮把轟炸機部署在內陸的空軍基地,還得把執行任務時的意外因素考慮進去,所以6000千米的作戰半徑也只算得上勉強夠用。更何況,群島最西端的中轉島距離紐蘭本土大約有7000千米,因此就算轟炸機擁有6000千米的作戰半徑,也要掛載與使用射程超過1000千米的巡航導彈,才能夠攻擊這座島嶼。
正是如此,6000千米是紐蘭空軍對戰略轟炸機作戰半徑的最低要求。
嚴格說來,B-1B並不比B-52好多少。
如果使用巡航導彈,受外掛點的限制,以及氣動外形的問題,B-1B的作戰效率反到不如B-52。
說得簡單一點,B-52能使用複合掛架,在機翼下掛載24枚遠端巡航導彈,而B-1B最多隻能掛12枚。
此外,在對付低威脅目標時,B-1B的作戰效率仍然比不過B-52。
B-1B的優勢是在低空,或者說依靠低空突防穿透敵人的防空網,摧毀獲得重重保護的戰略目標。
這也是紐蘭空軍投資研製B-1B的初衷。
依靠靈敏度極高的無線電高度表,以及極為先進的自動駕駛系統,還有首次用到轟炸機上的數字飛控系統,以及高翼載氣動佈局,B-1B能夠在距離地面不到100米的高度上,以接近1馬赫的高亞音速飛行。
放在10多年之前,這是足以笑傲天下的獨門絕技。
可惜的是,等到B-1B進入量產階段,超低空突防已經成了昨日黃花。
道理也很簡單,超低空突防針對的是部署在地面的防空雷達,利用了地球曲率對雷達產生的影響。對於預警機,也就是部署在天上的雷達,地球曲率產生的影響微乎其微,基本上可以忽略。
像“指-8C”這樣的大型預警機,能在300千米之外發現超低空飛行的轟炸機,並且指揮戰鬥機前去攔截。
毫無疑問,超低空突防成了死路。
結果就是,紐蘭空軍只象徵性的採購了100多架B-1B,然後花巨資,對上千架已經服役了快30年的B-52進行現代化改進。
前面就已提到,B-52除了沒有超低空突防能力,其他方面都超過了B-1B。
關鍵就是,在以巡航導彈為主要武器的情況下,轟炸機成為了導彈的搭載平臺,不再需要具備強大的突防能力。
突防,交給巡航導彈就行了。
當然,B-1B的超低空突防能力並不是一無是處。
在某些情況下,擁有非常巨大的價值。
這次的佈雷行動選擇B-1B,就是看中了其超低空突防能力,能夠較為隱蔽的完成佈雷任務。
因為使用的航空撒佈器,所以B-1B不需要飛到珍寶港上空,在100多千米之外就能夠完成佈雷任務。
在斯塔克看來,這是十拿十穩的任務。
關鍵還有,只要10架B-1B順利完成任務,把航空水雷投進了珍寶港,就能夠封鎖癱瘓這座軍港。
哪裡想到,20架B-1B竟然沒有1架完成任務!
只是,斯塔克沒有責怪空軍,也沒理由去責怪空軍。
在他擬定的作戰計劃中,首先就得由第51特混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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