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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濁,那麼他們應當一起在酒中洗澡。能裸著身體在肉之間互相追逐,為什麼又不肯在酒裡洗浴呢?由於不說在酒裡洗澡,所以知道不可能裸著身體在肉之間互相追逐。
【原文】
25·13傳者之說,或言:“車行酒,騎行炙(1),百二十日為一夜(2)。”夫言“用酒為池”,則言其“車行酒”非也;言其“懸肉為林”,即言“騎行炙”非也(3)。或時紂沉湎覆酒(4),滂沱於地(5),即言以酒為池。釀酒糟積聚,則言糟為丘。懸肉以林(6),則言肉為林。林中幽冥,人時走戲其中,則言倮相逐。或時載酒用鹿車(7),則言車行酒、騎行炙。或時十數夜,則言其百二十。或時醉不知問日數,則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叔(8),告以紂用酒,期於悉極(9),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酒池,懸肉為林,長夜之飲,亡其甲子。聖人不言,殆非實也。
【註釋】
(1)炙(h@至):烤。這裡指烤肉。
(2)引文參見呂望《六韜》。
(3)即:則。
(4)覆酒:把裝酒的東西打翻。
(5)滂沱:本形容雨大。這裡是指酒流遍地。
(6)以:遞修本作“似”,可從。
(7)鹿車:古代一種獨輪小車。
(8)康叔:康叔封,周武王的第九個弟弟姬封,封於衛。因年幼,周公作《康誥》、《酒誥》、《梓材》給予告誡。
(9)期:希望,目的。
【譯文】
傳話的人說,有人說:“駕著車給喝酒的人送酒,騎著馬給喝酒的人送烤肉,一連狂飲一百二十天才算一夜。”要說“用酒為池”,那麼說“駕著車給他們送酒”就不對;要說“懸肉為林”,那麼說“騎著馬給他們送肉”就不對。或者紂王酒醉打翻了酒缸,酒傾瀉遍地,就說酒流成池。酒糟堆積在一起,就說酒糟堆成了山丘。懸掛的肉有點像樹林,就說肉成了樹林。樹林昏暗,人們有時跑到裡面嬉戲,就說裸著身體互相追逐。或者裝酒用鹿車,就說駕著車送酒、騎著馬送肉。或者一連喝了十多夜,就說他一連喝了一百二十夜。或者酒醉不曉得問時間,就說他忘記了天日。周公封康叔的時候,就把紂王酗酒的事告訴他,目的在於把紂王酗酒的害處全部擺出來,想以此告誡他,但是卻沒有說酒糟堆成山丘,酒流成池,懸掛的肉成了樹林,通宵達旦地喝酒,忘記了天日的事。聖人不說,可見大概不是事實。
【原文】
25·14傳言曰:“紂非時與三千人牛飲於酒池。”夫夏官百,殷二百,週三百(1)。紂之所與相樂,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大官,其數不能滿三千人。傳書家欲惡紂,故言三千人,增其實也。
【註釋】
(1)參見《禮記·明堂位》。
【譯文】
社會上流傳的話說:“紂王不分時間跟三千人在酒池邊狂飲。”其實,夏朝官職有一百,殷朝有二百,周朝有三百。紂王去與他們作樂的,不是老百姓,肯定是臣子;而且不是小臣,必定是大官,那麼數量不可能滿三千人。作傳書的人想把紂王說得很壞,故意說有三千人,是誇大事實。
【原文】
25·15傳語曰:“周公執贄下白屋之士(1)。”謂候之也。夫三公(2),鼎足之臣(3),王者之貞幹也(4);白屋之士(5),閭巷之微賤者也。三公傾鼎足之尊,執賢候白屋之士,非其實也。時或待士卑恭(6),不驕白屋,人則言其往候白屋。或時起白屋之士,以璧迎禮之。人則言其執贄以候其家也。
【註釋】
(1)贄(h@智):古代初次求見人時所帶的禮物。下:這裡有降低身份到那兒去的意思。白屋:古代平民百姓以白茅蓋房,故稱為白屋。白屋之士:指地位低下的人。事可參見《荀子·堯問》。
(2)三公:參見8·6注(4)。
(3)鼎足之臣:重臣,國家最重要的大臣,像鼎的足支撐著鼎一樣地支撐著國家。
(4)貞:同“楨”。貞幹:古代築土牆時所立的木,位於兩端的稱楨,位於兩旁的稱幹。“楨幹”連用時引申為支柱,骨幹。
(5)閭(l+驢)巷:街巷。這裡有民間的意思。
(6)時或:疑應作“或時”,本書常用語。下有“或時起白屋之士”可證。
【譯文】
社會上流傳的話說:“周公拿著禮物降低身份到地位低下的人那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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