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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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1126—1193)的一首詩記述老太太、年輕姑娘、孩子在背上睡覺的媽媽們,採桑葉的季節剛剛過去又立刻去採茶。陳藻(13世紀)寫了題為“田家婦”的一首詩,開女人的玩笑,“一田夫婦兩身泥”。②
內闈第七章女紅然而無論婦女幹了多少農活,在中國學者看來她們的主要任務還是在別處。女人的工作是耗時、費工、大多數工序需要在室內完成的紡線織布。象徵意義上陪伴女人的東西是布,因為自古以來對勞動性別分工簡單扼要的說法就是“男耕女織”。③紡織業被視為基本的、可以與耕種相比的生產活動。就如人需要吃飯一樣,他們還需要穿衣禦寒。男男女女各自做好分內之事,一家人就可以豐衣足食。這個模式長期以來已成為朝廷賦稅制度的依據。幾個世紀以來,農戶必須在秋季用穀物繳納應繳賦稅的大頭,其餘不小的一部分是在夏天繳納本色布帛。朝廷就這樣在鼓勵每家每戶織布的背後施加徵稅體系的威力。
宋代作者繼承了長期的傳統,習慣於把男人在田間種莊稼與女人在家裡製造布匹相提並論。在回憶皇帝登基的文章裡,司馬光描述了男人不畏嚴寒從夏到冬的耕地、播種和收割,女人養蠶、績麻、把線裝在織布機上,絲絲縷縷地織成經緯交叉的布匹。他觀察到,農戶為了完稅納捐,償還債務,得在夏秋兩季加緊勞作,因而,還沒等到穀物從田間運到家裡,或是布匹從梭子上卸下,艱辛勞動的果實就已不再是他們自己的了。④監管百姓投入生產、133積極務農的地方官,常常提到女人的貢獻。1179年朱熹催促南康百姓努力幹農活,特意號召他們植桑種麻,這樣女人就可以養蠶,紡線,織麻布和絲綢。⑤在一項法律判決中,胡穎(1232年中舉)描述了典賣田地的農民如何在土地上苦苦勞作,積攢每一個錢以贖回田地:“日夜夫耕婦蠶桑,一勺之粟不敢以自飽,一縷之絲不敢以為衣銖積寸累。”⑥
並不是所有的農家婦女都必須織布。氣候和土質的不同使有的地方不出產布匹,而適合出產別的東西例如茶葉,專業化的茶戶總可以買回他們需要的布。最窮的農戶可能沒有能力置備織布需要的土地和裝置。種桑樹的家庭要有采摘和貯藏桑葉用的梯子和籃子;養蠶和繅絲需要孵化蠶蛾的蠶室,扁平的畚箕,放置蠶箔的架子,纏線的大框子,紡錘和梭子,線軸,紡紗用的大輪紡車。如果自己織布,還要有織布機,一般是竹製的機杼和竹筘。只種麻或種苧麻、棉花的農戶即便不需要生產絲綢用的那麼多東西,仍需要置辦一部分紡線和織布的裝置。⑦每生產5匹麻布或苧麻布(每匹大約0。6米寬,12米長),通常需用1—3畝耕地種植纖維植物。如果以生產同等數量的絲綢為目標,他們就得拿出大約幾畝以上的土地,栽上一千株桑樹。五口之家每年織5匹布,足夠給每人做兩套衣服,其餘的用來納捐。⑧
宋代農家婦女生活狀況的記錄非常少。但是我們可以相當肯定地說她們花了很多時間幹各種活。本章將具體考察她們的紡織工作需要什麼。出於兩個原因我用相當多的篇幅描寫工作本身。第一個原因是我們的無知。生活在20世紀末,我們知道一點做飯、洗衣、照管小孩意味著什麼,甚至也知道什麼是監管僕人或採茶;但是我們很少知道捻線、紡紗或織布,以及製作布匹過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是什麼樣子。第二個原因,由於最終的成品很容易賣掉,換成錢,婦女的紡織工作提出了很多問題,如婦女參與商品經濟,她們在家庭內部的身份、紡織方面的勞績如何影響對婦女社會價值的更廣義的評估,以及三者之間的關係是什麼?從唐代後期到宋代,經濟的商業化程序速度非常快。市場容量擴大,商品空前地多——包括大多由婦女生產出來的布帛——都捲入了市場。商業化對布匹生產組織產生了衝擊,更多家庭成為特134定形式的或特定工序的專業戶。這些發展怎樣影響了婦女?⑨女人的勞動可以換來很多錢以後,她們在決定家庭財產如何使用時得到更多的權力了嗎?賺錢機會的增多使女人更自主嗎?
第八部分:女紅女紅 2
捻 線 和 紡 線
並不是只有女人介入製作布匹的工作。男人種植纖維植物、幫女人養蠶、管理原材料及半成品和成品的買賣、加工,在更專業化的織布工序裡還有更多的作為。然而,女人和姑娘們長時間地幹著單調乏味、費時費工的那些工種。作為同時種莊稼的農戶的副業,織布所需要的線都是女人紡出來的。技術簡單得足以使業主或承包人不必購置大的裝置,不必僱工人。的確,紡線這件事由女人在自己家裡用簡單的裝置就可以幹好,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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