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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和人打交道,不喜歡應酬,只喜歡文字,這才是我。

我這雙手是寫字的,才不是服務別人伺候別人的,這就是我的存在意義。完全的,藝術,為自己而活。

我,知難而退,只想活著,做自己喜歡的事。

抑鬱症會沒命,他們都不當回事,真是可笑,也配當父母嗎。

我就是在做理想的烏托邦,不上班,不結婚,做自己喜歡的事,活下去,僅此而已。

寫了十幾本後,我終於決定系統的學寫作,看寫作的書。

從前我嗤之以鼻,覺得自己是天選之子。但現在,這是我的事業,我願意為了這件事去進修,學習,也許這也是一種成長。

辭職是因為沒什麼學的了,可是在寫作這條路上,我還可以學很多,所以我愛寫作。這是我會堅持一輩子的事啊。

我絕不結婚,不讓別人挑選我,篩選我,打擊我的自信心。我不需要別人扶貧,也不想去扶貧別人,就這樣。

今晚是我人生意義上很重大的一天。就像確定了自己更適合長髮沒劉海那樣,我確定要把寫作當成我一生的事業,要努力進修,要寫一百本書。

他們以為我什麼都沒幹,其實我每天都在積累知識。我唯一做很久也不煩的,就是看書,學知識,寫書,讓自己變得更博學,像嵩哥一樣把自己喜歡的事當成事業,無論會不會出頭。

一直有人讓我堅定,說我會好的。我不知道會不會好,但是我會堅持,因為我真的熱愛。

就像高中時熱愛整理知識點,我現在也愛記錄瑣碎的靈感,然後寫成短文,長文。

長文需要很多很多靈感,所以現在是短文。等短文磨練磨練文筆,我還是會寫長文。這輩子,怎麼也得寫一百本書吧,哪怕分文不賺。因為這就是我熱愛的事啊。

不幸的是我抑鬱了,幸運的是嵩哥的音樂和我的文字拯救了我。我會永遠熱愛寫作,永遠。

無數次迷失自己,無數次站起來。熱愛的事情上,我一點也不懦弱,我會給自己出很多個進修方案,學著去掃榜,構建大綱,用讀者的角度去寫文,我會越來越強大的,一定。

雖然捨棄一些事情,也會堅定一些事情。任何事都不會讓我分心,我來到這世上就是為了寫作。

人生也算有個小波折,用二十年積累,用兩年時間認清我討厭上班,哪怕賺錢穩定,用半年堅定我要一輩子寫書,真好。

我一直都想全職,只要餓不死就行,有口飯就行,所以我一直堅持。我做一件事就只做一件事,努力把它做到最好,我不喜歡三心二意。那麼,來吧。

再來剖析一下我抑鬱的原因吧,每隔一段時間就有新的感悟。

是原生家庭,是校園暴力,是職場壓力,也是人生迷茫。未來能做什麼是我思考比較多的話題,雖然在寫作,但是三瓜倆棗不夠生活,寫作能力又有限。

今天和Ai聊天,開悟不少,我是應該進修的,因為想寫的型別和表達方式都嘗試過了,還是沒有起色,我進入瓶頸期了,閉門造車了,所以我要吸收別人的優點了。

要掃榜,要聽課,要看書,要學習,然後繼續出發,這種迴圈會環顧我一生。

熬夜是我個人選擇,因為家裡太吵了,夜晚才安靜,適合寫作。晚上靈感也充沛。

真好,又靠自己解決了大問題,雖然這次時間比較久。

做了一個箭頭書籤,蠻好玩的,我這個手工殺手。

朋友和她朋友吵架,讓我斷官司。果然旁觀者清,倆小孩。一個冷漠一個矯情,像兩個男的,不過還是很有意思。我八百年都不信最好的朋友這一套了。

不過還是意外,她會和我說。我之前那個朋友恨不得和我不聯絡,她還不錯。

我喜歡的那個人,和他表白的時候他說他沒考慮過。尷尬過,後來他依舊對我很好,不知道他是在找感覺,還是單純的渣,反正當時的我被他拿捏得死死的。

我對他,從前就像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那樣痴情。後來慢慢的覺醒,才釋懷。他什麼也沒做,就是對誰都很好,我和自己演了一出獨角戲。問題是他如果像書裡的男主不持續也就罷了,可惜我的父親從小就沒給我打好和異性相處的樣子。隨便吧,不糾結。

喜歡的人肯定過我三件事,一是我不胖,二是我整體挺好,三是他會認真聽我總結,說我講事情很明白。因為這三件事,我一直感謝他,尤其是第三件事。

我以為我是理智的,可是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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