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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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微笑道。
“一分不出。”
“那你願意看這本書嗎?”
“願意。”
“只要你在我這裡看完這本書,你就可以選擇帶它走,或者不帶走它。”
顧章沒有回話,而是直接坐在一個小凳子上開始讀。
《社會契約論》是法國思想家盧梭於1762 年出版的政治哲學著作,核心是探討如何在社會秩序中實現自由與平等。
顧章很快被其中的內容所吸引。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
——盧梭
老太太看見顧章已經陷入到智慧的海洋裡,欣慰的笑了笑。
能傳播智慧,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
盧梭認為,人類最初處於自然狀態,擁有自由和平等,但隨著人口增長、資源稀缺,這種狀態難以為繼。
為了生存和發展,人們透過簽訂契約,將部分權利讓渡給集體,形成一個公共人格,即國家。
這一過程是人們從自然狀態邁向社會狀態的關鍵,國家的權力源於人民的共同意志。
盧梭強調主權是公意的體現,屬於人民。
公意是人民整體的意志,追求公共利益,不同於眾意。
法律是公意的表達,政府是人民與主權者之間的中介,負責執行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其權力來自人民的委託,需接受人民監督。
若政府違背公意,人民有權推翻它。
在社會契約的框架下,盧梭認為人雖然讓渡部分權利,但獲得了社會自由和道德自由。
社會自由使人類擺脫了自然狀態下的任性和衝動,能以理性和道德規範行為;道德自由則讓人成為自己的主人。
同時,他主張人們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對財富和權力的極端不平等。
盧梭闡述了公民教育的重要性,認為培養具有公共精神和愛國情懷的公民是維護社會契約和國家穩定的基礎。
教育應塑造公民的品德和價值觀,使其將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相結合,積極參與國家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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