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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產物,它促成了一種相當普遍的生活態度、生命姿態,乃至人生志業。在現代性的追求方面,它開啟了新的文學實踐方式,即它不是受難的、悲劇式的,而是個體的、日常化的。俠少之遊,開闢了個人寄掛生命的通道;漫遊之舉,建構了天賦價值的民間氣息。
莽漢詩歌作為一種風格,莽漢主義作為一種自稱的流派,已在1986年夏天到來前,從其作者的創作中逐步消逝。而作為精神的莽漢,則不同程度的出現在這一代人的夢想、生活或詩歌中。這種精神的繁殖力,衍生在整整一代人的生活之中,成為一種空間的、時間的無止境“漫遊”!
三、非非主義的終結(1)
楊黎至今仍給我留下最初的印象:個子不高、身體很胖、有一張看上去像孩子一樣的圓臉,但當他爽快的大笑起來時又有一種誇大了的成年人的感覺;他是一個很快樂的人(快樂消除了權勢),不輕意流露他的敏感,我彷彿對這個形象一見如故,的確後來證明如此。他在生活中有一種魏爾倫式的反抗天性,完全遊離於這個制度之外(他6歲時玩結婚遊戲;9歲時對女性完全入迷;12歲時嘗試文字創作;15歲時與同學魏國安等成立“草堂”詩社並沉入課外閱讀,學業荒廢而主攻小說;18歲時戀愛、同居、寫詩輪番不停,在銀行幹部學校印地下詩刊《鼠疫》;21歲時嚮往“走”,失望籠罩一切——哲學、詩、人生,搖晃在神、仙、巫術、氣功和宗教之中,在一個冬天學習太極拳;22歲寫出《怪客》,無端端出走重慶朝天門碼頭,又在徹底絕望中返家;開始結識萬夏、周倫佑,辭去銀行的工作,放縱於酒、色、詩;22歲時從糊塗生活中甦醒,深入川西、川南鄉下,心境漸趨明朗,進入詩創作第一個高峰,寫出《街景》等作品,並透過萬夏瞭解到“他們”“海上”詩人;24歲時圍繞“非非”從事大型詩歌活動,想辦宗教性組織詩歌教,並繼續非非之行,寫出《高處》;25歲時同藍馬、吉木狼格深交併和李亞偉去海南;同年與小安結婚;26歲流浪全國,為生活而生活;1992年與藍馬、吉木狼格、何小竹創辦成都廣達軟工程公司,涉入廣告、策劃及資訊等經濟領域,1993年10月公司解體,非非消失。而這個“魏爾倫”並未寫過一行感傷的詩,他曾告訴一位詩人:“如果你要寫好詩,首先不要寫痛苦。”就這樣,這個快樂的詩人在1986年9月的某個向晚時分來到了四川大學我那建築工地式的研究生學生宿舍,他繫著一條狹長而晦澀的絲巾,這絲巾確立了一個標新立異的詩人形象(絲巾與他矮胖的身體構成一個特殊的詩人才有的不協感),生活中可能傷痛的唯一證據。那絲巾在暮色中零亂地捆(不是系!)在脖子上,似乎要像魏爾倫一樣絞死雄辯;他的詩正在絞死雄辯,但不像魏爾倫用歌,而是用一長串矛盾、更替、中斷、任意、短路的帶有非非式“還原”論的名詞。
他當時正以非非第一詩人的身份登上詩壇,繼漂浮不定的《怪客》之後,寫出撲朔迷離的《冷風景》。就像阿蘭·羅伯·格里耶的小說《窺視者》或《橡皮》,這些作品本身就是一座沒有出口的迷宮,是有意送給讀者的一個懸在半空的安慰的虛構,“物”在“冷風景”中排列著,全然不顧意義的擺佈(他妄圖在此收回詩喪失給小說的地盤,為《怪客》或《冷風景》向小說索賠,一個有待分析的詩歌案例)。我們永遠無法弄清貝克特的《莫洛伊》中莫蘭碰見的那個穿厚大衣、戴厚帽子、拿著根粗重的手杖的男人究竟是什麼人,無法弄清格里耶《去年在馬裡安巴》那些靜止不動的畫面中讓人費解的男人或女人,我們也無法弄清楊黎《高處》中的“A或是B,看貓、火山、一條路、還是夜晚、還是陌生人、彷彿B或是A”,這些A或B的口感和調子把中國詩歌的試驗從某個方面推向極端。無論A或B或怪客,以及楊黎在其詩中所寫的所有角色都給人一種神秘隱藏之感,不知為什麼,他筆下人物老使我想起戴笠的形象,“戴笠這個名字還指一個人的臉被一頂尖頂帽半蓋住的意思,即含有隱藏的意思。就像中國畫裡河流上的老人,頭戴一頂斗笠坐在一葉輕舟裡釣魚,背對著看畫人。從這個意義上講,‘戴笠’是指一個衣著平常的孤行者,一個你不會注意到的消失在景色裡的人。”(魏斐德:《間諜王:戴笠與中國特工》)這些詩行不僅在當時,即便在現在,在無數學者和詩人熱衷於西方後現代理論研究、引進、傳播、實踐的今天也屬驚世駭俗的了。這種遠離現實的四大皆空的語言還原論、這種完全徹底的烏托邦式的價值觀在詩歌界內部引起了一陣震驚、憤怒、騷亂和蔑視。非非寫作是不可理喻的,正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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