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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甚至用“聰明”二字都不足以形容其聰明,他是有資格進入權謀家的明星陣容的。李斯這時候一定也有些恍惚,怎麼回事?格老子和秦始皇配合得那麼好,天衣無縫絕代雙驕,怎麼和二世哥哥配合起來,球越打越臭呢?
李斯是法家,“文化大革命”時定的。儒家“尚德”,法家“重勢”,李斯著名的“鼠論”,和法家重勢的理論是相通的,或者說是法家理論的通俗版。李斯認為,同樣是老鼠,一個在臭茅坑,一個在穀倉,位置決定價值。客觀地講,鄧公的“貓論”和李斯的“鼠論”都是基於常識的經驗總結,銳圓一貫認為,基於常識、常情及常理的東西,比成套的理論靠譜。所以李斯的“鼠論”有一定的道理,看上去挺客觀,現實中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比如成了國家一級作家,就相當於進了穀倉, “我堅決不能容忍/那些/在公共場所/的衛生間/大便後/不沖刷/便池/的人……”當然也就是詩了。
李斯的問題是,雖然他明白位置決定價值,但卻不知道以喪失自己價值的代價去保位置,猶如割肉療飢。對李斯而言,自己的價值就是儒家的社會理想和為人準則,他在沙丘曲阿趙高,就已經失去了人格價值,既已同流,只能合汙。一個才華橫溢的李斯於是不打磕地變成一個猥瑣的李斯。
政治家有時候和女人一樣,一失節成千古恨。沙丘是李斯的滑鐵盧。首先,“沙丘易儲”不是趙高和李斯的合作和結盟,而是趙高拿出完整的策劃方案,用威脅和利誘,逼迫李斯不得不接受的。都是秦始皇的兒子,要說起來,也沒有什麼正義或非正義的區別。關鍵是,經此一番變動,從某種意義上講,李斯的相權已經不是皇帝授予,而是趙高贈予的了,所以王夫之說李斯“不待上蔡東門之歡,肺肝先已自裂”。李斯從此成了政治上的閹人,心理有了障礙。權力來自於皇帝,尚有抗爭的餘地,“文諫死”嘛;來自於趙高這樣的權閹,李斯後來即便不想做行屍走肉亦難矣。
帥哥李斯被踹入茅坑的前因後果(2)
至此之後,李斯已臣服於趙高,已經沒有資格談怎麼處理和趙高的關係了,只有唯命是從而已。廟堂亦如黑社會,拜了趙高做大哥,除非翻臉,否則再也沒有講話的權力了,雖然位列三公(這成了人家調侃他的由頭),但在閹人趙高面前,已經被精神閹割了。李斯這個人有才,但替自己打算過多,患得患失,王夫之在《讀通鑑論》裡說,李斯對二世說過的“明主滅仁義之塗,絕諫說之辯,犖然行恣睢之心”,意思即為皇帝想幹嗎就幹嗎,隨心所欲。這樣的話,如果在秦始皇面前講,不被抽耳刮子才怪呢。
李斯以為自己在沙丘有擁立之功,但胡亥內心不會領情,李斯不能料此,這是失誤之一;以後想繼續立功,找不到正經途徑,只好用自己的才華對二世進行無羞恥的吹捧,為二世的胡作非為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但是李斯已經找不到寫《諫逐客書》時的感覺了,吹捧二世肉麻且拙劣,這是失誤二。所以王夫之評論他,“自進者非其道,繼所以自效者非其功,後所以自保者非其術,退所以自置者無其方”,進步沒有正確路線,立功沒有正確途徑,自保沒有正確方法,最後只能被踢進茅坑。患得患失,最後怎麼算計,都是盡失無得,在茅坑裡淹死之前,李斯的最大理想就是牽條黃狗蹓蹓,但這樣的日子也像天堂一樣遙遠。
人還是要有立身之本、進取之道,即使老闆和環境再惡劣,只要立得正,行得端,進退就還有自由,即使吃虧,也可以以“吃虧是福”聊以自慰,大不了退一步海闊天空。如果一開始就以卑鄙作為通行證,那就要卑鄙到底,比別人更黑,否則便躲不了進茅坑喝糞湯的下場。
李斯為讓老闆一腳把自己踹到茅坑掃清了所有障礙。
連親信都沒有培植
臘月,陳王之汝陰,還,至下城父,其御莊賈殺陳王以降。初,陳涉既為王,其故人皆往依之。妻之父亦往焉,陳王以眾賓待之,長揖不拜。妻之父怒曰:“怙亂僭號,而傲長者,不能久矣!”不辭而去。陳王跪謝,遂不為顧。客出入愈益發舒,言陳王故情。或說陳王曰:“客愚無知,顓妄言,輕威。”陳王斬之。諸故人皆自引去,由是無親陳王者。陳王以朱防為中正,胡武為司過,主司群臣。諸將徇地至,令之不是,輒系而罪之。以苛察為忠,其所不善者,弗下吏,輒自治之。諸將以其故不親附,此其所以敗也。
陳王故涓人將軍呂臣為蒼頭軍,起新陽,攻陳,下之,殺莊賈,復以陳為楚;葬陳王於碭,諡曰隱王。
——秦二世皇帝二年(公元前208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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