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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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一條舢板,以獲致幾天的口糧。警察或當局干預時,有時把口糧分給他們,
好讓他們更快散去。⑥偶而治安力量也會開槍,但這不是通常的方式。原則
上只有當飢餓的農民被迫“鋌而走險”(為求生而當土匪)時,才進行鎮壓。
①
這些偶然性的搶劫者們盡力使自己與職業性土匪區分開來。有時他們因
處於極為困難的境地,竟向縣長請願,要求允許他們搶劫;或者他們會跪在
被他們搶奪的地主面前,乞求原諒他們一時被迫採取的過激行為。許多搶劫
者小心地把他們的盜竊限於食品,而有些人切望給地主及其家人留下足夠的
食品,使他們不致因此捱餓。②
特徵
① 《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 3 輯,第 1032 頁。
② 《中華日報》,1934 年 9 月 12 日,引自《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 3 卷,第 1031—1032 頁。
③ 《中國農村經濟資料》,第 1 卷,第 423 頁。
④ 涉及河南和湖南的事例載《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 3 卷,第 1030 頁。
⑤ 涉及河南、湖北、安徽和江蘇的事例載《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 3 卷,第 1033 頁;涉及四川的事
例載《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 3 卷,第 1029 頁。
① 關於四川東部事例,見《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 3 輯,第 1029—1030 頁 (軍閥楊森的軍隊派去鎮
壓淪為土匪的飢餓農民)。
② 參看 1932 年 6 月無錫的一個事例(《新創造》,第 2 卷第 1 — 2 期(1932 年 7 月),引自《中國農村經
濟資料》,第 1 卷,第 428 頁)。
上面所分析的自發的農民運動表現了三個主要的特徵。③第一,在農民
中,階級意識淡薄,這一弱點可由指向富人的社會運動較少及其傳統性來說
明。佃戶們通常單獨對地主採取面對面的行動,而實際上他們在相互競爭時
才這樣做。佃戶們可以完全不因小事依靠留在村裡的地主,但他們卻因土地
而有賴於地主。佃戶之間為獲得或保持一塊使他們的家庭得以生存的土地而
進行的競爭,似乎比被剝削者之間的任何團結的感情更能敏銳地被感覺到。
拒交地租極少是一個或幾個地主的佃戶們集體決定的結果。較常見的是它們
是按需要而採取的個人行動。在地主或政府當局譴責這種拒付地租的情況
下,無力交租的說法通常更為準確——佃戶在交租期限逼近時逃跑的許多例
子說明無力交租。①兩家上海報紙在 1922—1931 年間所記載的 197 起涉及佃
戶的案件中(見前),7 起是佃戶在無力交租的絕望中自殺。②在這 7 個自殺
者中有的人就像債務人在債權人的門前自殺那樣,可能為讓無憐憫心的地主
或代理人丟失面子的願望所驅使。但是,說得婉轉些,這種行為事實上仍是
對剝削者表示敵意的一種間接方式。
在上流社會的代表中,最普通的目標是官員而不是地主。農民憤怒的自
發的取向使人領會到,中華民國的農民意識到政府的壓迫甚於階級剝削。在
這一方面,他們可能只是簡單地繼續帝國時代已有的③、後又進一步被軍閥們
的胡作非為所加強的傳統。政府體現了村外的世界,對這個世界村民們有個
印象,要撫養而無回報,這並非遠離事實。
自發的農民運動的第二個主要特徵是他們的地方主義。由於缺乏階級意
識,有一種從屬於某一地方社群的觀念,這種觀念超越了階級的差別。村民
們想要保衛的正是這種社會地位上不純的社群,以抵禦外來的進攻和威脅。
不用多說,農民行動的地方主義已為縱向運動頻繁發生所證實。由於當地人
所表現的對鄰人或陌生人的敵意的準一致性,這些活動更像不同的民族之間
的戰爭,甚於社會戰爭。正如在一場民族戰爭(相對於內戰)中,當然的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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